警察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多次拨打110,110转到分局督察,分局又转到派出所,派出所相关领导说警察行为没有犯罪,警察问我要钱是应该的,总之就是替他们警察开脱,包庇犯罪行为,我之前也听说可以找检察院投诉,但是我找到检察院,检察院那边的说法是需要公安机关出具一份不调查证明,检察院那边才能介入,个人肯定是希望检察
我2018.6.28被打伤,至今没有解决,办案警察一拖再拖,向警务督察投诉也至今没有结果
我2018.6.28被打伤,至今没有解决,办案警察一拖再拖,向警务督察投诉也至今没有结果。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