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海琪档案核心原始档案更证,是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法制办
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海琪档案核心原始档案更证,是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法制办,监督办,组宣办,档案办,职责所在,沈海琪建国前1949年6月’7月5月档案资料属中共绍兴县柯桥区组织部保管提供,沈海琪本人无法接触组织部保管提供和保管,呈报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批准办理当事人沈海琪离休办理事项
解决离休政问题被告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原告沈海琪是共产党领导
解决离休政问题被告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原告沈海琪是共产党领导下浙江绍兴第十专员行政公暑1949年6月入伍并有责保单手续,7月公安处训练班学员工作身份,理由。符合中央组织部文件和浙江省委组织部绍兴市委组织部文件规定办结事项,由于二十多年前档案被篡改。要求纠正整,认定离休事实,纠正冤假错案。诉讼申诉向浙江高级
依法行政,合理合,绍兴市柯柯区委组织部告知04号认定我沈海琪是共产党领导下浙江省绍兴第十专区公安处
依法行政,合理合,绍兴市柯柯区委组织部告知04号认定我沈海琪是共产党领导下浙江省绍兴第十专区公安处,表一和表二确定为第壹期,篡改后第一期没有我的名字,原始壹期报到单入伍手续及军管门口布告司令员马青相关登记学习材料呢,所以组织部有组织法,早就认定事实不能剥夺,所以直接确定沈海琪是共产党组织开办军事公安训
绍兴柯桥组织区组织部障碍,责任推诿,核查1949年公安区原档名单
绍兴柯桥组织区组织部障碍,责任推诿,核查1949年公安区原档名单。可以直接鉴定其原始档案,原始浙江省绍兴第十专第一期建国前开学名单第一张入伍登记薄,这是组织部责职所在,理由,全部责任在柯桥区委组织部,中共中央纪委组织部浙省委组织市委组织部区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各级基层法院提纠正事项
答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审查,二十多年前档案被篡改,要求纠正,认定我沈海琪离休事实信告答复
答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审查,二十多年前档案被篡改,要求纠正,认定我沈海琪离休事实信告答复,全部档案可以司法鉴定,一查就
绍兴市民局以问,沈海琪档案入伍原绍兴地区第十专区被绍兴县委组织部己收交绍兴兴市民政局以前有的
绍兴市民局以问,沈海琪档案入伍原绍兴地区第十专区被绍兴县委组织部己收交绍兴兴市民政局以前有的,早以组织部归挡,没有办法,
民政局档案核心入伍已经被中共绍兴县委收交,原是有的,有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保管,
民政局档案核心入伍已经被中共绍兴县委收交,原是有的,有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保管,。
星律师事务所,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海琪离政,事项办理程序中
星律师事务所,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海琪离政,事项办理程序中,组织部国资委要求沈海琪儿子被逼签字,同意悉访,否则不给
原来绍兴县内务部门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海琪档案核心资料县委组织部保管
原来绍兴县内务部门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沈海琪档案核心资料县委组织部保管,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认定二十多年前档案核心资料被篡改,认定离休事实,沈海琪参加1949年6月浙东金萧支队人民解放军服役参加第十专区人民公安区训练班学员,也是组织领导调入出人民公安训练班,直接核:实调查取证认证,原始存根存档,组织部提供
呈报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批准办理当事人沈海琪档案核心资料存根存档
呈报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批准办理当事人沈海琪档案核心资料存根存档,要求1949年6∫月浙东人民解放军水上工作队,队员办事员1949年7月浙东绍兴地区第十专区人民警察训练班,属建国前是第一批,入伍入校之日算起,不存在第二期,属中共绍兴市柯桥区组织部提供,所为设有入伍手续,是完全设有站不完全站脚,也没有:其他,不
呈报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批准办理当事人沈海琪离休文件政策符合请球
呈报绍兴市柯桥区委组织部批准办理当事人沈海琪离休文件政策符合请球,年逾九十四,不能再等,在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