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欠条 我有录音短信等证据 法院不予立案 公安不予立案 请给指路
今年 3月份 我的欠条被借款人在他公司抢走了 都是原件。一共4份欠条,我手里没有复印件。当时我还被反锁在他公司里 我当即报警 110出警后把我解救出来 然后调去了楼下物业公司的监控录像 录像里显示他拿着一叠纸往外跑。 因为当时就我和借款人两个人在场,没有其他人 公安只是给我做了笔录 未立案。事后我多次联系寻找借款
借贷时未签署借条,但保留短信及录音,可否用户证明债务关系。且短信及录音已复制到电脑未做更改,是否会有影响。
因公司与2013年1月中旬更换了法人,而我与2012年11月末和公司出现了劳动纠纷,在取证方面是和原公司法人的谈话录音,那么,在以后的仲裁中,本人与原公司法人的谈话录音方面的证据是否失效?
我丈夫有了婚外情,起先瞒着,我后来自己忍不住了给我发短信向我坦白。我以为他悔过了原谅了他,谁知道他不但没有悔改还和那个人在一起而且要和我离婚。我想问他发给我的短信能不能作为证据,我还有在他电脑里拷贝下来的他们在一起的照片,这个也能不能作为证据?
我方与卖方合作,我方欠卖方10货款,之后卖方经理来我处告知可以减免2万,卖方经理口述内容让我方出具还款计划,我方出具还款计划完毕,他没有签字,随后他们不承认减免2万了,并说还款计划没经双方确认,所以无效,随后我和他们经理和对方另一位经办人通话中录音了,对方承认是存在争议,并说还款计划在他们公司放着,请问
我方与卖方合作,我方欠卖方10货款,之后卖方经理来我处告知可以减免2万,卖方经理口述内容让我方出具还款计划,我方出具还款计划完毕,他没有签字,随后他们不承认减免2万了,并说还款计划没经双方确认,所以无效,随后我和他们经理和对方另一位经办人通话中录音了,对方承认是存在争议,并说还款计划在他们公司放着,请问
我方与卖方合作,我方欠卖方10货款,之后卖方经理来我处告知可以减免2万,卖方经理口述内容让我方出具还款计划,我方出具还款计划完毕,他没有签字,随后他们不承认减免2万了,并说还款计划没经双方确认,所以无效,随后我和他们经理和对方另一位经办人通话中录音了,对方承认是存在争议,并说还款计划在他们公司放着,请问
劳动仲裁时,向仲裁庭提交证据时,如果主要的证据是“手机录音”和“录音笔录音”的话,是不是事先把这些“录音”刻录成“光盘”后,才能向仲裁庭提交呀?如果用原录音方式,仲裁庭是不是不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