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我从火车站欲返回时被一面包车叫住希望我带一个客人回我居住的县城,到目的地之后乘客可给我80块,但是我要先给他30块钱,于是我就给他30块钱,正准备叫乘客上车,这时候来了几个运管说我是非法营运,要我交钥匙和证件,我拒绝之后一直坐车上,他们叫来了拖车把我的车拖到了停车场.我的疑问是
1 他们三个人都没出示执法证,且当场没开具暂扣凭证,暂扣凭证式7天之后我去处罚中心才拿到.而且暂扣凭证上的执法人员签名与实际不符,且有一笔落代签事实. 这样显然在程序上不合法,我去申请复议是否可以推翻他们暂扣车辆的处罚而给予放行?
2 我没有与乘客商议价格,乘客也没上车,且损失了30块钱,事后面包车司机隐匿不见,认定我非法营运的证据是否不足?
现在回想起来,那面包车司机可能就是钓鱼执法的"饵"
某企业进了一批热水器水箱,发现有漏水等质量问题,要求索赔,本来合同规定是在供货企业所在地法院上诉的,但该企业以重大质量问题为由申请本地法院受理,请问:1、民用产品重大质量问题是由哪个机构判定的?2、以重大质量问题为由申请本地法院受理的法理依据在哪里?谢谢!
我为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作为技术主管,负责开发web端程序,后来公司老板为了逃避工商检查,让其妻子另外注册了一家公司,让公司员工全部重新签订合同,成为新公司的员工,但两家公司没有做任何资产转让,兼并,互相收购等行为,新公司自动接收web端网站,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开发,我在这家新公司又工作了两年,在此两年内开发
三年多前因为糊涂一时犯了不光彩的错误,口供笔录 手印(食指)按了,罚了2000元(在派出所罚的),貌似没见到有公安机关裁决的处罚书,也没有非税收的罚款单,只是在派出所交的现金(2000),在一张小纸条上写着“今收到罚款2000”按了个手印就走了,但没给我,也没有给我指定银行去交罚款,也没有处罚决定书 和罚款单据,
我家的楼是20多年的老楼,别人家的一楼都把窗户改成了门,接了门斗,出租当门市,今年8月份我家也改了,可城管却不让了,交了2000元,票剧上写的是其它占道费2000元,工作人员还说,现在先别接门斗,到9月份不是也不冷吗?当时我还想,就这样,平静了几个月.到2012年12月末, 东北的天气特别冷,就把不到2平方米的小门斗接上了,城管又来了,
我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我们这里的技术监督局每个季度都对灵通领域的店铺经行采样收费。每个季度400元。名目是采样费 但是从始至终就没有采过什么样品。累计多年的收费票据我们都保留着 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2001年的国务院56号57号文件关于技术监督局和工商管理局职能的规定应该怎样理解 ? 我们家开的是粮油商店 没
我在内蒙古兴安盟科右中旗,我们这里的技术监督局每个季度都对灵通领域的店铺经行采样收费。每个季度400元。名目是采样费 但是从始至终就没有采过什么样品。累计多年的收费票据我们都保留着 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2001年的国务院56号57号文件关于技术监督局和工商管理局职能的规定应该怎样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