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原有一套公租房是我父亲单位分配的。现在是由我弟弟买下来了,成了唯一的产权人,当时我母亲还在,但我们兄弟都不知情。我们兄弟姐妹共有七人。其中三人在外地工作,一个在新疆,一个在广州,我在江西。另有一个在上海金山石化,大哥在上海,一个妹妹和现在的房主在上海工作。当时由于我们都有房子居住,这房屋就由这个弟弟住在里面了。后来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将房屋产权买下来了。前二年,他有了新房后就将这个房屋出租了。现在他要将该处房屋卖掉了。估计价值为一百五十万左右,不知我们兄弟姐妹是否有份可以要求重新分配呢?他是不是就能一个人独吞了呢?
可最早的公房是我父亲单位分配的,难道我们其它子女都没有份了吗?
我朋友现在住的房子是94年公房转私房时买的,现在我的朋友和他的哥哥们为房产的继承问题存在纠纷,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朋友是父母最小的儿子,一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由于原来的老房子在80年代政府拆迁,我朋友就和父母、妻子和一双女儿搬进了政府承租的公房,每月缴纳公房的租金,他的哥哥们是不缴纳的。而当时公房
我朋友就母女2个人,不是亲生的,关系很不好,开过庭要脱离领养关系,但是后来我朋友赢了,没脱离成功,她家房子是她父亲在世时的单位的,现在那个房子要拆迁,可以赔偿到1套房子,就这个房子的房产证上将来会写谁的名字,是2个人都有机会还是一定是她妈的?(我想现在是公房的话不存在继承问题吧) 如果到时变成私房后
我现在家里的那套房子是爷爷留下来的公房,后来属于公房转私房的,但是户主(承租人)是我叔叔买下来,上海瑞虹新城拆迁房是按照数砖头来,房子所有价值加起来一共是180万,可以买动迁组给予的房子。 并且户主和动迁组签字协议就生效了(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家7口人!我爸 我叔叔 我堂弟 我堂兄(大伯的儿子)
我有套房子,因为是拆迁安置房,以前是公房的,但是后来因为家里人多,拆迁办同意扩面,我付了扩面的钱以后,现在拿到房卡,里面有自己扩面的平方面积是私房,但是原先拆迁时候的公房面积还是在这个房子面积里的,我该怎么解决呢?还有问题就是如果我现在重新付扩面费用的话是怎么样计算的?本人没有享受过房改政策!
谢,请问土地证上面没有使用年限,我和卖房房东去过户的时候,登记在我的名下的时候,会不会有使用50或70年产权呢?房管所电脑系统里面像这样的老实公房有产权年限吗?房东的两证我看了,他的上面没有写,请问房管局登记的有吗?谢谢。房子是85年的
我是外地的,结婚十年了。今年我们家申请了经济适用房,我因为没有户口,只算收入,不算面积的。公婆,老公和孩子四个人的名子申请了三居。因为三居房价高,所以我娘家人出资了大部分金额首付。不足部分老公再贷款。以后就是老公还贷款,我养孩子。想问下这产证只写我老公和我女儿的名子(我的名子说不能写,因为不是申请人
我父亲2001年去世 ,我母亲2007年去世, 原有一套单位福利房,2010年时我买下100%产权,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父亲名字。 我母亲和她前夫育有一子(1965年出生)暂且称为A, 我母亲和我父亲结婚后并未带入我们家庭。 请问1.我对这个房子的权利是否拥有100%产权?2. A是否享有这个房子的权利? 非常感谢!
原承租人由于年老过世,需要改变承租人的名字。在这公房里除了原承租人外,还有两个人的户口。一是大孙女(大儿子的女儿,90年代迁户口至此公房),二是二媳妇(小儿子的媳妇,00年代迁户口至此公房)。这两人都不是住在此处公房的。如果按照法律规定,这两人中谁应该是第一继承人,有优先继承权呢? 此房没有其他同住人,
居住于这套公房内的奶奶去世了,并没有留下遗嘱。户口里有我,我父亲和姑姑。姑姑其家现居住于这套公房内。我和父亲都在外地工作。如何进行对公房的产权分割,以及相应的手续和材料。
北京市一套公房,承租人是我爷爷,爷爷去世后,承租人一直未做变更,父辈几个协商并同意我父亲买下该房,并签署证明进行公证,但我父亲户口早些年已转出。但现在父辈中有一个人反悔,并且公房所属单位称因无政策无法将此公房卖给我们。请问:1、如未来有政策该公房我们能买入,其他人对该房还有何权利? 2、如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