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有三套公产房,两个独单一个偏单。两个独单分别是我和我弟居住,偏单由父亲居住。我的户口和我父母在一起。我弟已经单立户,08年母亲去世,三套房产承租人变更为我父亲的名字,原定两个独单的承租人变为我和我弟的名字,由于其他原因未办,如果现在办需要什么手续?需要花费什么费用。如果在我父亲去世后再办,需要什么手续?费用是多少?哪种费用要少一些。在老人活着时,变更承租人是属于过户吗?在老人去世后,是属于继承吗?有继承税吗?我还有一姐一妹,姐妹已结婚有房,在政策上父亲百年后,,偏单承租人如何分配?
首先,谢谢各位律师对我的帮助。口头协议:两个独单以后归我们兄弟俩.如果我们在老人在世时,房本承租人是老人名字,把两个独单承租人分别变更为我们兄弟俩的名字。一姐一妹均无异议。能够办理吗?应如何办理?是属于过户吗?需要什么手续和文件?有费用吗?如果不办理的话,老人百年之后,国家会不会因为老人去世而收回现有三套住房?(两独一偏)如果不收回的话,变更承租人姓名是属于继承吗?有继承税吗?需要什么手续?费用多少?与老人在世时办理,哪一个费用要少一些?老人现居住的偏单,在老人百年之后,归我们兄弟姐妹均分,承租人如何变更?
我和女儿现在居住的公产房,承租人是我前夫,5年前离婚时候,前夫把房子留给了我和女儿,现在这套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今年满20岁了,我可以到法院请求变更承租人为我女儿吗?
我和女儿在现在居住的公产房已居住20年,但承租人是我公公(公公婆婆这20年一直不在此居住),现在,公公婆婆已去世多年。十多年前我于前夫离婚时,这套房子法院判由我和女儿居住,现在公证处只能公证承租人变更为我前夫,我不同意,因为前夫现在根本没有权利在此居住。现在这套公产房只有我和女儿居住,女儿已年满20岁,请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那,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可现在房管所
父亲刚刚去世,有三个儿子,我是老三户口只有我一人在此公房,是不是我能直接去变更承租人 ?父亲生前写了份申请,说死后由我继续承租,没有其他人在场,有签字手印,是否有效?我没有和父亲一起住(父亲自己居 住)但我女儿每周都去我父亲那住,并且父亲生前屋内设施都是本人建造及购买,是否属于我们“共同居住”?
请问公产房是爷爷的名字,他过世后未变更承租人,现在奶奶也过世了,要变更承租人是否需要经过所有子女的同意?父亲共有兄妹5人,我们一家没有住房,一直和爷爷奶奶共住,我们三口一间,爷爷奶奶一间,但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这种情况,是否可以不经过大伯和姑姑的同意?多谢解答。 如有纠纷,是否会考虑各家的经济状况和实际
老人一直和大儿子一家在老人为承租人的公产房中居住了30多年,二儿子一家有房单独生活。几年前,老人背着二儿子将房屋的承租权过户到了大儿子名下。老人过世后,二儿子以自己不知情为由向其兄所要部分房款作为补偿。请问如二儿子起诉会是什么结果?
请问公产房本是外婆的,外婆死了变成三个孩子其中一个小舅成承租人,但小舅死了承租人变大舅的女儿了,但是是在另一个未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的,请问其中的一兄弟姐妹有权变更承租人吗?
我和老公结婚两年多,一直与婆婆同住,房子为公产房在婆婆名下。我婆婆有子女6人(5女1男),我老公和我婆婆都是单独的户口,户口地址都是这个房子的地址(其他子女的户口已迁出,地址均为别处)。我婆婆想在去世前把房子的承租权变更到我老公名下,请问需要老人的其他子女签字同意吗?法律上还需要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