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租来的房子里,住了才两个星期,东西就被偷了,一台电视机、一台电磁炉、钱包里的100元钱也被偷走了。找房东,他马上帮我换了个锁。但是我很心痛啊,对于一个刚刚从学毕业,刚刚开始工作的我来说,我没什么钱,对于这些丢失的东西很心痛的。(其实这些都不是我自己的东西,电视机是朋友那借过来的,电磁炉是姐姐的),我觉得还是报警吧,但是房东说不要报警,过几天再来解决这件事情。因为我当时也不怎懂,就说好吧。第二天,朋友跟我说了说:这样拖下去也不是办法啊。我想来想去,还是不放心,所以就叫上朋友赔我去找房东,要给个说法。房东说赔给我500元,免掉我一个月的房租。但是他现在手头上没钱,过两天再把钱给我。 房间的锁有被撬过的痕迹,而且这种锁不是那种双重的锁,是很简单的那种,所以容易被撬开的。重新换的锁,虽然是双重的那种,但是也起不了作用的,因为只有一个孔,还是白换的。我现在很害怕,住到同事那里了。我叫房东帮我换个房间(楼上的房子好一点的,装的都是防盗门),他说现在房子都住满人了,没有空的房间换给我,只能等到有空房的时候再帮我换。 现在,电磁炉也没了,我就得在外面吃饭,可是外面吃一餐,不卫生又死贵的。 我还要把电视机的钱赔给朋友,可是远远高于500元钱啊。 难道,我真的只能自己认倒霉吗??
我租的房子两次遭撬门入室抢劫,第一次丢掉现金,第二次丢失笔记本电脑和现金,两次损失将近两万元,请问房东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我在一亩园租房子住,去年4月份的时候我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丢了,我也没和房东说什么,之后我又买了一个笔记本电脑,但是昨天我下班回家发现我的笔记本电脑又丢了。请问房东有什么责任吗。去年电脑丢的时候就让房东安个摄像头他也没安。我可以要求房东赔偿吗? 我报案了。公安也没说房东什么啊。我到底可不可以追究房东的责
我现在住的是一个明房试的出租房.门是电子的防盗锁只有有电子钥匙才能开的.每个租户都有一吧钥匙(但钥匙是要押金的)我的电单车放在房东指定的车位上.现在车被盗了房东有责任吗 我想请问下我该怎办 附属:和房东签了房屋租户须知: (租户不应在房内防治大量现金.金银饰品等贵重物品.租户需提交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登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在广州有套房子空着没人住,所以我父母就打算租出去,一直都平安无事的。而且有交税。最近一个租客忽然被人入屋盗窃了几千块钱。然后租客报了案,公安局来了人看看后,就打电话通知我爸过去了解情况。去了之后,那个公安说什么上面下了文体之类的话,大概意思是说现在要罚你房东500块。而且没有什么收
我租的是城中村民房,在房东隔壁,2010-4的一天上午在我上班时被盗,电脑被盗(20寸的液晶显示器和主机),当时房东在家睡觉,这和房东有责任吗?如果有关系,他应给我们赔偿吗?
2010年6月23日 在东莞塘厦上班(晚班)的我在家里休息,中午吃完饭就上网看电影,不知中就睡着了(大概十 四点半左右),被我女朋友叫醒说:家里被盗了,我蒙的一看 发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手机、几百元现金被盗 走 。我女朋友告诉我说她下班(十八点)回来时看见家里门没有关(出租房)。这时候我才想起应该是被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