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2012年11月在一家中介的帮助下,买到一套房改房的,税费是我们买方支付,当时谈好价钱就签定了购房合同,马上给付了订定3万及所有中介费用,因当时业主说房子为房改房,办理过户必须要他夫妻双方签字才能过户的,而他太太当时又出了国,要等到2013年3月才能回来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合同也注明2013年3月办理过户,我们也没有异议。但当时中介跟我们说房改房的税费大概1万元,不会超12000元,所以我们当时才签定合同的,但现在国家好像出台了新政策,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而且房产证上的房号是703房,而业主身份证上的是704房,业主解释说是他单位以前分房子的时候把号码调乱了,我们怕以后迁入户时有问题,如果现在想取消交易可以吗?(还没过户)..想咨询2个问题:1.假如现在过户税费与原来合同签定的相差太大,超出部分太多,合同还有效吗?要作废合同可以吗?2.关于房子能否办理入户口的问题.如果以这2个问题取消交易可以吗?或者有什么更好的解决办法。备注:当时已连部分税费一并预付给中介了。
我准备在苏州金阊区的某个小区购买一套二手房,是通过中介的.房屋总价37万,也和房东见过面了,但是中介说过户的时候要交5.5%的营业税22100元,1%的契税5825元,1%的个税5825元,我觉得不是很合理,因为中介说这个税是按照房屋评估价来算的,说是房子的评估价是582500元的了.所以契税和个税
本人在鞍山市东盛购物广场购买了一户店铺,根据原合约规定需要回租给商场十年,房地产方一年之内给办理产权,否者超过一年房地产方要付违约金,现在合约已签订6年,房地产方仍未给办理产权,也没有支付违约金,还没有给办理正式发票。现在房地产方因为单方面原因要求修改合同,把原来9.9平米的店铺改为9.6平,否者无法办理
我是在宁乡在4月的时候购入了一个90平的期房,预计是今年年底交房,当时购房时选择的10年按揭模式,才开始销售商那边查出我在银行有恶意拖欠记录,说贷款危险,要我去银行开一个非恶意拖欠证明,我便去银行开出了相关证明,后来并交清了按揭和首付的所有费用,但是最近几天银行通知我按揭贷款不能批下来,请问我这个时候能向销售商提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当初单位福利分房分配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买下来,请问现在房改房的政策仍然适用吗?还可以购买吗?购买价格是多少?
我昨天在一间公司面试,要我交面试费还要交300员资料费,然后要我签合同,我签了合同,还打了手指摸,后来我觉得是骗人的公司,我现在可以不去上班吗?签了合同不去会怎样?还能把钱要回来吗?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当初单位福利分房分配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买下来,请问现在房改房的政策仍然适用吗?还可以购买吗?购买价格是多少?
1.首先我们这个房子,购买前我们是没有和房东直接联系的。是通过2房东来购买的-2房东说房东把房子买给他们,只是他们没有资格过户所以才买给我们的。后来我们签了意向金合同后,发慢慢发现这房东好像是因为欠款才把房子买给房东的。签合同前,我们和中介还有2房东沟通好了,把钱是放到2房东处,我们才同意签合同的。现在合
在签正式合同的时候,我们向房东提出一个补充协议条款:若我们贷款不成功,则合同自动取消,三方免责。我们向房东适当补偿经济损失。但是房东不同意加这个补充条款。如果因为这个签不了正式合同,违约责任由谁负啊?
我现在禹州天境3月份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合同里面的户型标出的,不是我的户型,我的房子还没有交付,要到明年6月25才可以交付,房产证也没有拿到。 现在我不知道合同里面的不正确的户型图,要怎么处理
已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上面确定了首付款时间和金额,后来他们口头承诺首付时间可以延迟到月底(有录音),认购书上写明首付款金额30%,可是当我月底交款的时候被告知按照当地房管局规定首付必须达到40%,不达到的话不能出合同,他们说可以先交30%给我出收据,等我凑齐剩下的10%后再一起出合同,请问这样做好吗,会出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