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和我结婚时是二婚,婚前有套公建房,婚后我们买了一套公建,买了一个住宅,孩子婚前他有一个儿子,婚后我们有一个女儿,我老公现在身患重病,如有他有意外,财产会怎样分割。
你好,我在上海打工.老家在寿县.我与我老婆因关系不和,要再次离婚,要怎样办理?(去年办过离婚手续,是协议离婚,后又复婚.)请问之前的协议离婚还有效吗?现双方协议不成的,需要到法院起诉才行.目前牵涉到两套房子该如何分割?一是我父亲以前单位的补偿返还房,就是签合同在我们以前,可现在房产证上是我们两人的名字.还有就是老家的
我们是再婚生活了13年,他婚前没有财产,现有共同贷款房子一处30万,现金30万左右。5岁女儿。他与前妻有一女儿,原判归他前妻抚养,可是是我们我抚养,我一直在家照顾孩子,离婚后我带5岁女儿。
我母亲与继父婚姻生活期间,都是我母亲一个人有收入,这些收入之前一直被我继父保存,结果发现我继父都给霍掉了,一分钱没攒下,近些年我母亲的收入便不在交给我继父而是汇给我,现在家庭出现一些问题,如果我母亲与继父离婚,怎样才能避免我母亲这些年的辛苦钱不被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掉~现在钱全在我的名下,如果我把这
老公有婚外情;还生了孩子;如果我们离婚;我该怎样来分割他转移的财产
我老公有婚外情;还生了孩子;如果我们离婚;我该怎样来分割他转移的财产,我有2个孩子,为了儿子和女儿的利益和生活有保障我该怎么事先做好准备呢?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一次起诉离婚出的是判决书而不是调解书,没有判离,判决书也没有提到作为证据的A份内容“如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