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结婚两年,并育有一子,现一岁三个月,因男方经常打麻将,深夜才归甚至夜不归,导致经常吵架,至婚姻感情破裂,女方提出离婚,因双方名下都无财产,男方和父母在农村有一棟房子,当时彩礼三万多,女方全部买了嫁妆,包括家电和家具,婚前有一套金银手饰,请问女方可否以上全部财产不要,儿子归男方,净身出户。
在离婚协议中,这样约定“二、子女抚养权和探望权: 女儿的抚养权归女方所有,目前暂归男方抚养,女方可随时领回女儿自己抚养(在女方未提领回时,男方须带女儿在身边尽抚养责任)。抚养费各自负责(谁带谁负责)”,有法律效力吗,法律会认可这样吗?
夫妻进行离婚协议时发现,男的有可能已经进行了一个财产转移,但是房子还在,公司也交给前妻的儿子管理,有一个以已经成年的女儿,女方一直没有工作,在家里,而且怀疑男方在外面有孩子,怎样才能确保女方能拿到自己应该的财产 房子因为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又要怎么分了?公证可以吗?
你好。 律师,我想请问一下。 我们是09年7月13号领的结婚证。买了一套二手房,男方父母拿了12万现金买这套房。买房的时候一共是12.8万。加上过户费用以及装修等,大概花了18万左右。09年12月31号房子才过的户。由于我当时有孕在身,所从事的又是电脑方面的工作,所以辞职在家,于今年1月11号生了一个男孩。现在男方父
我和先生准备协议离婚,但是关于房产问题起了争执。我们是06年2月结婚的,房子是07年5月买的,当时他家出了18万(其中5万是借他姐姐的,暂未还),我父母出了14万,还贷款了11万,现在没有还清。现在离婚我的意思是房产房贷均一人一半,可我先生他不同意,理由是买房时我家出的钱少,不同意分我一半,请问,在法律上我有一
我姑姑三年前与丈夫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姑姑和女儿所有,并一次性补贴我姑姑10万8000元抚养费,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民政局盖章公证,已经付了9万,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男方反悔要求要回赠与女儿的另一半房产。我姑姑起诉开庭,大丰市人民法院表示协议补偿女儿的抚养费生效,但是房产部分不
夫妻双方现在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上约定了男方赔偿女方5万元,但目前男方声称不能马上给予,只口头承诺半年内给足5万,万一在半年内没有付足这笔钱,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万一男方以后一口咬定已给钱,如何证明?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一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男方姓名,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留给子女,目前的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有一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男方姓名,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同意将房屋留给子女,现离婚的夫妻双方中男方有债务,请问追债人是否可以要求用房屋抵债,
我问一个极端的问题: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我把财产和子女全部判给妻子,
我问一个极端的问题:我和妻子协议离婚,我把财产和子女全部判给妻子, 以后,如果我杀人放火,第一:死掉的人要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能否影响或波及到我妻儿、女们。第二因我杀人放火,杀头或判刑,政治成份上能否影响各波及到我妻儿、女们。影响到子孙当官 我问一个极端的问题:我和妻子协议离婚(但我仍然跟她们生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