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7年4月份取得了餐饮经营的营业执照,在2017年5月份提交了“大发老东镇”的商标注册申请,同时在美团网上使用了“老东镇铜火锅”的名称进行运营;2018年5月拿到了国际分类的43和35两个类别的商标注册证,近期有其他商家向美团申请称我在美团上的店名属于侵权,要求美团将我们强行进行了下架处理,请问这是否合法?
我从小做生意,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用店名申请注册商标,在婚后下来证书。婚姻存续期间又开一店,用对方做法人,店名字号中含有我的商标。现在离婚了,对方可以继续使用我的注册商标吗?
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3年提交商标申请25类(鞋服),商标为英文加汉字例如:ABCDE壹贰叁(英文6个字母,三个汉字)。随后用此商标TM标入驻网络平台旗舰店经营鞋类产品,2014年商标被驳回,后又提交复审,2015年商标下来了,但经营范围只有手套,没有鞋类,此后我们又提交申请两次,均被驳回。2016年个人某某提交25类
工商局注册了店名,开了几个月,然后别人说这个名字他已经注册商标了,只是名字,logo不一样,这样我还能继续使用这个名字吗?算侵权吗?
请问我注册了某某某商标,现在其他人在这个商标名称前面或者后面加几个字取名做店铺招牌,和我做同样的产品,是不是对我的商标进行侵权?如何取证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