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组有很多己出嫁的姑娘,但户口还在本村组,原村组和国家的上交税她们都交了,现在我村组要分屋基地和土地征收款,讲问对这些出嫁的姑娘怎样分配?
我是双流县兴隆的,我们组上的土地被征用了,他们以2008年除权为界之前的可以分土地补偿款,之后的都没有.这样合理合法吗?
有一件事跟各位咨询一下,我朋友家是农村的,他所在的村上耕地重新分配,部分村民的耕地面积发生了变化,是将某些人(A)的地划走一部分分给了另一些人(B),我朋友就是那另一些人(B)。这些年都一直存在这索要耕地的问题,就是(A)拒不执行重新分配耕地的政策,也就是说近些年(B)都是非法侵占他人耕地。情况在今年有些
按照,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 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本人家中3个都是女孩子,所以男方入赘,老二08年结婚的,并于09年生有一女孩子。我所在小组三年变更一次土地
有一处宅基地是在父亲名下,有一个户口本户主也是父亲,后来把儿子的户口另立了一个户口,但是儿子在别处也没有宅基地,现在是一处宅基地两个户口本(农村户口),请问儿子能享有这处宅基地上的补偿款吗?因为拆迁时只按宅基地算,不管你几个户口,如果能,该如何分配?
你好!我是一名大学生上学时把户口迁到学校毕业后还未就业。村里分配征地补偿款我没有分得。理由是我已迁出户口。请问我有没有分享的权利。
现在我家的土地要征收了,我家现在只有俩个人,2004年前我家有6个人,土地现在是由我管理;请问律师现在是怎样分配;
你好,我老家祖屋在昭平农村的,现在二叔、三叔要求拆了重建,我爸爸那份该怎么补偿或者解决,爷爷已过世,奶奶还在世 二叔、三叔强调是农村的地不值钱,压低现金补偿的金额,祖屋大概100多平米的。现在妈妈对他们提出的补偿金额不满意,爸爸有点愚忠,觉得随意补偿就行,我们十多二十年前就一直住在梧州,祖屋也没留空房给
我们村最近卖山,一共卖了靠近500万,对于这笔钱的分法大概是这样的:钱按照我们村93年起到现在户口在本村的人总数计算平均分配(也就是说在93年没死的老人和现在刚出身的小孩以及嫁到本村离婚的都占一份),这样分的话对我们这些家庭人数很少的村户极为不公正,关键是很多嫁出去或者户口移除的人员听到有钱分都通过关系把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所在地市山东滨州杜店办事处,我父亲是一名下岗职工,早在很多年以前户口就落回本村,成为农村户口。我的姐姐出嫁后户口也是一直在本村未动,后来离婚了我外甥的户口也跟着落到了本村,村里一直不给分地。现在全村土地被征用了,村里也一分钱都没给。但是村长家的女儿就有,书记家的两个儿子以前户口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