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写过一次借条,已经3年了,现债务人不接电话,只会信
债务追讨,写过一次借条,已经3年了,现债务人不接电话,只会信息
本人于2009年月11月至12月期间分别借给他人钱,金额达到2万元,当初借钱时已向借款人表明12月底归还借款,可债务人以种种事由没有及时归还借款。虽然借款人已经向本人列了张借条上面有借款人的签名。在几次的催讨中对方仍是以时间为由不归还。希望您能帮我想想办法。该如何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我的权益。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5、一审判决书和可以上诉的裁定书不能同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从各自收到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已经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还能被批准进行申诉或抗诉么?????是同一级检察院主持还是上级检查院主持对原错误判决进行抗诉???现实中是否好操作???
民事案件(债务追讨)已经将生效判决送达超过两年的判决,发现了"新的有效证据”(债务人拿出一个还款收条
一个案子的生效判决是以主债务人的公告送到期之日达起算,还是一般担保方的送达签收日期起算?现在情况是担保方已经签收送达后两年零二十天后提出了申请再审?他还有这个权利么?他如果走抗诉好操作么?
债务人在今年向我借了30几万!当时写了借条!现在债务人因病去世!在他名下上海有两套房产,听他妻子说在债务人生前因债务被封!他其他债务还有不少!我该如何做?
我现在有一个债务追讨案,我朋友借了我5万块钱,有借条,现在人已经不接我电话了,联系不上了,请问起诉有用吗?据我了解,他名下并没有什么可以强制还款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