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政府所提供的安置房太远,影响了我生活质量,拆迁办人员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
棚户区改造政府所提供的安置房太远,影响了我生活质量,拆迁办人员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区政府下达了通知书,我该如何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21条,拆迁产权调换安置房没有提供改建地段进行产权调换或者就近产权调换,是否可以要求就近产权调换或者改建地段调换,我能否行政复议
我家现在住的楼现在要拆迁,但是拆迁是为了明显的商业利益,是开发商用来做商品房出卖的,已经规划好并取了楼盘的名字,而现在和我们家谈判的人是具有行政身份的人,并且给出的条件及其不利我家,请问这样的状况,要拆迁是否适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他们以行政方式参与拆迁是否违反了国家的规定?
求助请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求助请问: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九条…对未经产权登记和所有权人不明确的房屋,应当提请设区的市⋯,这里所述的房屋适用什么情形的房屋?谢谢
你好,我们那里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是房屋估价加土地价,除主体建筑外
你好,我们那里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是房屋估价加土地价,除主体建筑外,还有杂屋,杂屋也是这样补,但是杂屋每户多少不一,补偿也就多少不同,想问一下,我有空地,但没有建,我能要求没建房的空地给我那个土地价的补偿吗?
你好,我们那里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是房屋估价加土地价,除主体建筑外
你好,我们那里进行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是房屋估价加土地价,除主体建筑外,还有杂屋,杂屋也是这样补,但是杂屋每户多少不一,补偿也就多少不同,想问一下,我有空地,但没有建,我能要求没建房的空地给我那个土地价的补偿吗?
请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
请问、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十三条、其中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停产停业期限自被征收人实际搬迂之曰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因为我家拆迁是营业房、征收方说营业房一次补偿6个月、签协议后没有停业补偿是怎么回事、
但原有住宅用地被教育科研市政道路占用一部分,该项目是否还应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
旧城区简易住宅楼改造项目,整体拆除,重新规划,设计,建造,但原有住宅用地被教育科研市政道路占用一部分,原住户在小区加高的楼房回迁安置,产权性质不变(没有收购环节),这种情况,该项目是否还应该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还应依据哪些政策文件。谢谢。
棚户区改造因被拆迁人要求改建地段房屋安置政府而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的行为
棚户区改造因被拆迁人要求改建地段房屋安置政府而做出的征收补偿决定的行为是属于无效行政行为吗
公房和公房承租权究竟是不是遗产? 南京市一地区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
公房和公房承租权究竟是不是遗产? 南京市一地区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房屋为单位自管公房,原承租人于2008年早已死亡,承租人未变更。2015年拆迁许可证核发颁布(即动迁公告发布了),公房内有一个原承租人子女一家与原承租人同住同户,并且与死亡的原承租人是同一个单位的职工,拆迁公告发布前后一直没有享受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