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丈夫在银行贷款6万本金,当时我在家庭共同债务确认书有签名打手印,在2010年7月我们离婚了,离婚协议书已写明,婚姻期间所及银行贷款本金全部男方承担,一切与我无关。因前夫欠银行贷款至今一直还不上银行,于2014年4月我收到法院传票,告我是第二被告人,第一被告人是前夫,请问我们离婚协议书对银行,法院是否有
出国在外半个月,QQ被克隆,骗子以我的身份向朋友诈骗斤3万元,请问这笔钱能否追回,我是否该承担责任
五个人一起去山上用电猫子非法狩猎,当晚用电猫子狩猎了一头黑熊和两头野猪,但是其他四人把狩猎的那一头黑熊集体向第五个人隐瞒并打算售卖后由该四人进行分赃(被查获时,该头狗熊还没有被售卖,只售卖了两头野猪)。只是把两头野猪售卖后的金额由五人进行平分。第五人完全不知道这只熊的存在,直到被警察查获才知道这只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