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工地上打群架,是其中一个参与者,现在致另一方中的一个人重残,已在看守所待了三个月,尚未判刑,请问,这种情况会判多长时间?
吃饭时应对方将手机落在饭店,三人将手机收起,不一会儿失主发现手机丢失,回去饭店寻找。三人向失主要五十元酬金,失主不给,发生口角,失主因喝多先动手打其中一人其他两人于是动手反击,失主打电话叫人,三人怕被打于是先下手,不料却将失主捅死。现在法院判决:一名从犯和主犯被判死缓,另一名从犯被判十五年,法院判决
我一人在朋友家时,有一教师和其丈夫踹开朋友家大门进院,那个教师将我右手拇指掰骨折,还有多处软组织损伤,经法医鉴定是轻微伤偏重。当时立案一年后才将女教师拘留7天、罚款200元。其间我的精神受到刺激,情绪低落胆小怕人,精神恍惚,不能正常工作,经诊断是应激性障碍抑郁症,所有医疗费都是自付的,现在还在治疗期间。
因为一件小事 同村人持刀(自己从他家拿的)把姨夫脑袋(太阳穴部位)砍了十厘米长的伤,已经缝针。经检查,脑内部没有受伤。请问,如果我想告他的话,可以给他判刑吗?算不算故意伤人?谢谢
因和受害方起纠纷后,受害方就约4人去殴打被告方一人,被告方因只有一人于是叫多一人帮忙并叫带刀,结果另一人拿刀杀死了对方一人
我老公因为我家盖房 他弟弟不让盖 他们打了起来 他弟弟鉴定为轻伤 我老公已被拘留 请问能判刑吗 如果能要判多久 当时我也受伤 我的眼角 被打伤 缝了六针 请问算轻伤吗 能不能追究 打我那人的刑事责任 当时没把这事 当回事 没做鉴定 现在留有 一个不大的伤疤 还能追究他的责任吗
事情是这样的:我叔叔在老家因与人争吵一块地方,而这块地方一直是存在争议的,没得到解决,在今年的4月份左右我叔叔在这块地方的界限内砌墙,可对方不同意,把砌好的墙捣毁,我叔叔一气之下,动手打了对方,对方报警了,后来被警察录了口供,对方住院,脸上缝了几针,对方请了法医做伤势鉴定,结果不知定的是轻伤还是重伤
我爸开三轮摩托刮到一个二轮摩托致二轮摩托车主倒地,无大碍,我爸不知道,继续开到前方等人,后那人追到我爸车前殴打我爸,经司法鉴定,已构成轻伤,请问那人会被判什么处罚
被伤害者不是很严重,受伤者是一对老夫妻(60-80岁)对方是莫名其妙的从背后用榔头打头部,现在还在医院躺起的,头上缝了十针,还有受害者的老婆是眉毛上面是缝了八针,伤人者还带着他的儿子(26岁)一起打伤他人的,是他们同乡的,现在均找不伤人者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