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地,以前重的是桑树养蚕,后来由于我外出打工,家里父母忙于照料其他事情,未能及时对这块地进行耕种.考虑到无人耕种土地荒芜显的浪费了.所以请一亲戚代为耕种,收益归他所有.我家有该块土地使用证(时间是1998年国家分发的).因该块土地一直请他家代为耕种.现因为家乡盖飞机场的原因,也因为我准备回家打理这块地.我亲戚竟然不愿意归还我们土地使用权.也拿出了土地使用证(2004年),由于自知理亏,后来他家竟然来我家商量针对国家补贴是不是各分一半,名义上归他家.被拒绝! 现针对该事情求助相关专家! 急! 我电话13913557274 小刘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现在我家房屋要拆迁,但是拆迁办没有依照合法的手续来办理,所以我家没有拆掉,现在就剩下我一家了。现在拆迁办利用常熟日报发了一个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以及市发改委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强制注销已领取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我们家持有的是《集体土地
某地国土资源局划分给甲一片宅基地,并为甲颁发了该片土地的土地使用证。该片土地曾经被乙租用过。但是乙以租用合同未到期为由,拒绝将该片土地交还给甲。甲以建房为由,强行将乙栽在该片土地上的十几棵树砍掉。 乙以自己租用的该片土地未到期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国土资源局为甲颁发的该片土地使用证无效,法院
我村的集体土地租给供销社若干年,现在合同到期。但是现在以前的租赁合同被村领导私下销毁。现在那块土地被供销社卖给开发商开发成商贸城,据知情人讲,开发商还送给村领导的儿子2间商贸城的门面房,可是我们村的成员没有得到一点补偿,请问我们如何得到我们应得的补偿或者将受贿者绳之以法
三年前我将使用权属于我家的自留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外边农户长期耕种,所签的(土地转让契约)只经生产队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并没有报乡政府备案和审批。问:这个民事行为合法吗?所签的《契约》是否有效?因现在这块地的价值已增长了我想单方终止原来所签的《契约》退还所收的转让费,把转让地收回再转让给愿意出
1991年村里收了宅基地费及以外(比如胡同也同样照着宅基地收的费用)收费单据写的是:空间小棚占地使用费。 请问: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我个人的?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您好! 我要咨询的是:我的一块土地10年前购买的,并且领了土地使用证也报建了,到现在我没有盖房,现在当地政府规划的马路刚好在我的土地经过,马路还没修,也没跟我谈赔偿的事,请问我可以使用回我的土地吗?
有个朋友,他父亲死于1999年,父亲生前有块划拨地,划拨地登记时间为1985年,有国土证,但一直没有办理更名手续,一直到现在,他的母亲才过来寻找这块地,请问,他的母亲有权凭借夫妻共有财产的借口主张该地为她的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