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服装公司的员工,今天是2月28号按我们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的今天该发我们1月份工资了,可是公司不给我们发,还写了一张通知,要等到3月底1~2月份的工资一起发,我想问一下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们应该向什么部门投诉?
公司春节放假时间由2月5号开始至2月16号,17号开始工作。我听我朋友说公司现在每年工资都会拖欠半个月,那就是3月15号发放。但是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是每个月28号发放,但是我来公司这段时间,公司都是以月底30号或者31号晚上发放到账。
公司拖欠多名员工工资(近20万元),公司现已处于停业状态(无固定资产及办公地点),公司负责人给员工立据欠条。但是一直未给予兑现(11年拖欠至今),2012年下半年开始藏匿找不到人,不过可以知道人还是在天津本地。应该如何解决?可以报警吗?新的司法解释中,对这种情况算恶意拖欠,可以判刑!是这样吗?
有公司规定每个月15日发工资。。。大家原谅它,15日不发或者拖欠16日和17日发都是情有可原的。但是它到了19号也就是今天还不发工资。。。并且每个月都是如此,请问这样算拖欠工资吗?
我老公那时候是经我一个同事的老公介绍进了一个公司工作,那个公司是代理商,而他的总公司实在深圳,名字是深圳玛尼,当时说的是这个代理商负责三,深圳玛尼负责七,但是深圳玛尼却迟迟不给。我老公干了:三个月拖欠我们一个月了,我该问么办 因为当时牵扯到代理商和厂家的问题,我老公是在代理商这边给工作的,但是厂家是深
我老公去年经我同事老公介绍临沂一家公司上班,干的是业务员的,当时因为是熟人介绍,并没有多想,但是却一直迟迟不给工资,已经拖欠了三个月的,一直不给发工资所以就辞职了本以为会给结清,可是还没有给,又拖了一个月,我俩年纪又小,有当时想是朋友介绍,所以就没多大在意,可是这毕竟是自己辛苦一挣来的钱,所以心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