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下属股份制企业一批资金计入单位账户,一段时间后我企业用钱,我同意拿回五十万。现在说我挪用公款,是吗?
闻律师,你好: 我朋友开了一家公司,为了方便管理,法人代表由其儿子担任。在与客户结算后,其儿子伙同业务人员共同挪用了20万元资金未上交,且超过了3个月。请问,1、我朋友有资格追回资金吗?2、我朋友能否提请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谢谢!
我遇到一个难题,想求助于大家。我是国家公务人员,去年领导让我保管一笔“小金库”。我曾经拒绝,但领导坚持。领导让我将这笔钱存入我个人的账户。于是,我把钱存入了我的建行账户。之后,领导多次使用,我也一次次地将钱给他。但是,为了方便,我把后来进进出出的钱存入了离我更近的信用社,总金额为55000元左右。在纪检
一个朋友在公司有2万元的款没有归还,离职有4年多了,公司在网上通缉,显示是说有6万多未还,他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现在已经被公安局所抓,不知道是否要坐牢了
我有一个朋友,他和老板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他负责餐厅经理,并且也加入股份(投入的钱没有书面合同),今年老板提出不分红,不退还股份成本,因此店面停业,双方起诉,但是店里流动资金有10万,在我朋友手里,一审判他的老板行为合法,重新开业,找我朋友要店里流动资金,我同学说协商钱属于谁多少?于是他老板就控告我朋友
我是邮政速递的员工,有个同事私自动用代收货款的邮件钱,金额在1万到15000元之间,但是邮件的所有信息都不是他的,他也不是邮局的在职员工,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我一朋友挪用公款200万,他要是被判刑坐牢后,还要不要还公司钱?还有他的老婆用不用承担责任?他们的房子会不会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