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有租赁房一套,建筑面积约50多平方米,此房是九几年的时候动迁分得,现在户口本上有我和我母亲两人。如今我母亲想把租赁房转为产权房,但在购房时遇到房屋面积计算问题,按目前政策我们两人可以享受75平方米的平价购买权,可物业公司却把我母亲曾经在异地的拥有的房屋的面积也计算在内,请问这样是否全理,一来母亲是知青,异地的房屋面积均价远远低于本市面积均价,二来异地房屋早在08年已经转让,如今异地无房。
有关上海市新的动迁政策中的房屋托底安置面积以及户口中的人头计算
我们居住的是90年代的拥有独立卫、煤的7层楼的老式公房,拆迁的话是否能够享受房屋托底安置面积(好像一般是15平方米)!如果不行,是否可以有和动迁办公室协商的余地?!! 另外,新的政策以数砖头为主了,以产权证为主要依据,那户口本中的人头到底是否还能享受些什么政策呢?! 非常感谢
您好;请问我的房屋现在被征用,作为开发房地产业用途,我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标注的是41平,其中建筑面积是23平,征用时只给建筑面积还平数,请问,其中非建筑面积是否应该给予相应的补偿?谢谢。
您好,请问棚户区改造,是85年的楼房,房产证有使用面积,没有建筑面积,请问建筑面积如何计算?还有公摊面积是否算,如果算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各位律师老师好! 我家是位于上海杨浦的老式公房,无卫生间设备。有些邻居的厨房是几家人家共用的,而我家的厨房是独门独户的。 厨房面4.3平方,我们房票簿上也写着4.3平方,但是拆迁办的人硬说厨房面积不能计算在内。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老师,按照法律,这个4.3平方的厨房是否计算在内。 谢谢!
企业租赁期满,但出租方要拆迁房屋造成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是否有要求补偿的权力?
本企业与出租方房屋租赁期已于2012年9月8日到期,出租方发文通知本企业在2012年12月31日交出场地,出租方将房屋拆迁,造成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是否有要求补偿的权力?
现有70年代租赁老公房一套,承租人原为我父亲。90年代因回沪知青政策,我和我妻女的户口都迁入这套房子。01年父母亲都去世以后,就剩下我们一家三口的户口,之后我的3个兄妹等没有任何户口迁入。04年户主和承租人都改成我的名字,我一直支付相关租赁与物业等费用至今。但更改承租人未获取其他兄妹书面同意。 如今旧区改造
请问对于商品房赠送的飘窗是否有规定超过多少面积,会按阳台计算收一半面积的费用。
请问对于商品房赠送的飘窗是否有规定超过多少面积,会按阳台计算收一半面积的费用。
我家小区为老式公房,正面临拆迁。一幢楼里,既有产权房又有承租房。产权房按房产证的建筑面积为准;承租房按使用面积*1.83换算成建筑面积。故导致相同房型的产权房的建筑面积小于承租房换算的建筑面积,导致的在房屋赔偿小于承租房。现在小区内二十几户居民打算上访要求重新计算产权房建筑面积。请问能否上诉?曾经是否有
家里有一套老公房,目前是使用权,户口簿上有4人,现在户主提出要使用自己的工龄(即户主个人全部出资)将房屋的使用权转成产权,并承诺户口簿上的另外三人会同时登记在产证上。 现有几点疑问想咨询律师: 1.如果同意户主的提议,对其他三位承租人有什么风险吗? 2.因是户主个人用工龄买断出资,那如果今后房屋要卖的话
现有租赁房一套,建筑面积约70多平方,此房是九几年的时候动迁分得,户口本上有我,小叔,婶婶和奶奶的名字,当时分房的政策是按实际使用面积每人4平米,独生子女算两人,也就是我分得8平米,实际分得房屋使用面积是37平米,现在小叔要将房屋转为产权,他是户主,他问我要身份证复印件和产权房申请说明,是不是我提供给他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