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于 三峡工程移民 从四川移民到江苏盐城射阳xxx后,因非常之不习惯沿海地带的生活和饮食习惯,故移民事宜基本办妥之后,便一直居住在湖北,是典型的人户分离。移民所得10亩地尽数承包给当地徐姓村干部。现有如下问题特咨询各位律师: 1、国家对于三峡移民具体的补助补偿政策是什么?关于移民的后续政策有哪些?移民应该到哪一级政府的哪一个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补助补偿信息? 2、我家至今一直没见到土地证,只有当时在当地公证处公证的一份协议,上面承诺我家确有10亩地在当地,但每次下去村干部并没有主动给土地证或透露相关情况。至今土地的四界在哪里也不甚清楚。故请问土地证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听一同办理移民的人说,土地证移民后就下发到户,如果再次索要不成,应该找那个部门解决?土地证是否包括四界? 3、04年国家为提高农民种地积极性,开始实施粮食直补和其它综合补助,我家是否应该得到这部分补助?如果村干部种的我的地,是否可能粮食直补是他自己的名字?如果是,这种情况该如何解决?附注:只是了解相关法律政策,并不是与村干部争利,当地村干部,从目前情况看来,还是比较公正。
84年第一次土地承包,99年第二次土地承包,生产队第二次没有承包到户,故没有承包卡。法律是按照84年人口承包,还是按照99年人口承包。土地承包属于遗产继承范围内吗?
我有个亲戚,应该是在82年拉萨施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所得土地近3亩,后此人户籍调离土地所在地,现该土地已纳入政府建设用地,而政府言因他户籍调离而不给相关补助,请问 这说法合理么?要想反驳有什么法律、政策支持么
尊敬的律师您好,先说一下我家的背景:爸妈都是内蒙古突泉县永安乡的人,为了供我念书,在1994年就出外打工,一直到现在,农村的土地变更了好几次,家里人也没有回去过,现在爸妈的土地也不知道怎么办,听说是村里给承包出去了,当时村上说“回去种田就给分地”。爸妈为了我的学业也没有回去种地,时隔十几年,爸妈的土地该
请问:我们村有一老人,农转非后其承包的土地由村委会收回再根据需要分给赔偿费或建房地,他的户口本上只有他自己。现因本人故去,他有三个子女,请问他的子女有权继承吗?也有人说他属绝户,其死亡后其承包的土地要由村委会无偿收回,其亲属无权继承,请问有这样的政策吗?
各位律师好,目前打算在老家附近承包一块涉及多位村民的土地。这些土地均为村里与农民签订了土地承包使用协议的,按照国家法律。农村承包土地30年政策不变,当前这批土地按照村委会的说法尚余18年期限。如我从这些农民手里转包,是否只能签署不超过18年的承包协议(流转协议)? 针对这类情况涉及的土地,到期后如何续签呢
村里是1997年实施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按照政策是30年不变,当时我正在上学,分得2亩土地,2000年我参加工作,现在,我县要对我这类情况的人分得的土地要全部回收到村里,并将当时享受的土地直补款一并上交到财政,请问您,县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要将土地归还村里并上缴这些年享受的直补款?
你好,本人是广东某农村的一位村民,大概2个月前我村有一块约22亩经济土地经村生产队联队队长牵线介绍一位老板前来承租,由于条件苛刻、无理当时有一半村民不同意出租。可能那个联队队长和村委的人都收取到那位老板的利益吧,经过这两个月那个联队队长和村委的人使用各种卑劣手段欺骗大部分村民签字同意出租。本人及一小部
我来自农村,由于我们的土地合法权利长期受到侵害,之前的那个承包合同已经到期,所以我们村的农民想收回自己搞发展。可是村里以及乡镇的干部却强行的招标给村以外的人承包,我们村名要求终止该合同的承包,坚决要求要回土地,这样做合法吗?有没有什么有效的途径可以解决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