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丢失在出租车副驾驶位置,经过打电话和报警时间等推断是出租车司机拿走,但司机不承认,警方说证据不充
手机在下出租车后发现丢失,我是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发现丢失后马上给手机打了电话,响两声后关机,然后就立即报警了。根据电话时间和查到的出租车司机再次停车的时间,可以推断出出租车是手机关机后停的车,期间应该没载过客人。事后和出租车司机联系上,他一直不承认拿了手机,但承认确实是载过我的。把这些信息告诉警察
我想问下,车祸是对方全责,人受了点伤,但是由于我们是机动车,所以交警要我们放23000元才给我们把车开出来修,现在已经过去半年,交警迟迟不处理,对方也执意拖着不处理。老说没做法医鉴定,叫他们做,今推明,明推后的,就是应为他们全责,处理了他们就要掏钱,所以就一直拖着,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规定?总不能让小人猖
因为自己的合同弄丢了,了解一下公司保存的那份会保留多长时间,法律上有这规定吗? 如果是4.5年前的劳动合同,是否公司还会有保留或存档。 目前仍是公司员工,
我今天凌晨四点多在网吧被头偷了一台笔记本,打110手机打不通,我在八点多到达月塘派出所报案,9点半询问完签字按手印。网吧完整的监控了这一过程,他们到网吧去取证有时间限制吗?如有,具体时间是多少?我想有个心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