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奶奶有套房产准备让我继承,但是在遗嘱未立之时,奶奶就过世了,现在家里成员情况是我爷爷、我爸、以及两位叔叔,且我已结婚,现在我爷爷以及两位叔叔都愿意将房产赠与我,前提是为我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我现在应该履行哪些法律程序。
我在外地工作,父母和哥一起生活,我读了大学,他没有,他的工作是父母找的,效益和我目前的单位差不多。家里的欠款我们都还了的。到底欠了好多,父母到底留下了好多东西,我现在也和他说不清。前两年父母生病相继去世,期间我也请了好几次长假回家照顾父母。我刚工作不久就生了很严重的不能治愈的慢性病(必须终身服药),
我父亲不在了,有一套房产,母亲健在,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不存在房产纠纷,我想问下如果房子我母亲继承需要怎么做,费用几何,如果我们子女继承费用几何,我们兄弟2个,弟弟放弃继承权。 主要想打听费用问题,那种相对更省钱
律师您好,有一套老宅子有五间房子,为我爷爷留下,八十年代分家时我爸得到两间,我叔叔三间,为口头约定。91年办理房产证时因为我爷爷已经去世,并且我爸爸那两间房子我奶奶在住,另外三间我叔叔住,房产证上只填写了我叔叔的名字,现在我奶奶也已经去世,并且房屋已经拆迁,办理拆迁补偿时以我叔叔的名字办理的,得到两套
爷爷在世时有一个书面遗嘱,把两间房分给四个儿子(还有五个女儿,但没份,只是拿养老金),并且让他们赡养老人到百年。现就一个奶奶在世,她想让大儿子主要赡养他(管吃喝拉撒),其他儿子辅助赡养,把她的那份财产就给大儿子,奶奶自己立个遗嘱就可以吗。如果其他儿子有意见遗嘱是不是有效?奶奶的那份财产是一间房,还是
我爷爷有两个儿子,有几间房是以爷爷的名字批的房基地,但是,是爸爸盖的。爷爷在世的时候说他活着的时候他和奶奶住,等去世了以后归我父亲,只是口头说也没什么书面凭证。这个房子和父母的房子挨着,前几年爷爷过世了,奶奶还在,一直都是我父母赡养,那个儿子一点都没尽到义务。但是他有分房的动机,我想和各问律师咨询一
请问,父母离异后,父亲再婚,他写了遗嘱把房子留给唯一的孩子,再婚的配偶是否就肯定拿不到房子了,也不能提出异议? 如果现在把孩子的名字加上去,是否不用立遗嘱也可以?
父亲再婚有五年了,有一套和我亲妈妈的房子,现在想卖,请问我后妈有份吗?如果卖不经后妈同意可以吗?如果用赠予是否就可以不经后妈了,就可以直接赠予给我了? 我爸一直想和我后妈离婚,可她不同意,还说要给钱才肯离,有什么办法没有?即然我后妈没有份,也就不用赠予了,那我想直接卖出去,卖给别人办理过户有些什么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