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结婚,婚后感情不合。2013元月我提出离婚,女方说结婚证和户口本不在手上,我们便去法院协议离婚,法院出完调解书,协议书规定我补偿女方10万元,现居住房屋属于男方姐姐出资购买,男方只有居住权,同意女方住到5月底。在出完调节书后女方便在民政局撒泼说当时办理结婚证她不在场,要求民政局撤销婚姻,并在系统上
本人和男友结婚时年龄小,就办了一张假身份证,假身份证和真身份证姓名一样,年龄和身份证号不一样。用假的身份证办了结婚证,问受不受法律保护!离婚时需不需要走司法程序!谢谢解答!
我和我老婆刚结婚,她怀孕了。我们已经领证,她要把孩子打掉。结婚不到一个有。我怀疑孩子不是我,我们现在分居2地。她在去外地的第4天告诉我怀孕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如果她把孩子打掉。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如果我同意打掉。我需要在场吗?还是需要书面。口头上的,或者短信上的同意)她这样要负法律责任吗?如果需要负责
你好 ,我就想咨询哈,我到其他地方上班去了,我老婆就走了,到现在任烨不知道在哪里,打电话也不接,她的亲戚朋友打电话也都不接,走了可能5天了吧,我现在想找到她,可以报案吗?急急急。。。。谢谢
2011年11月分居,2012年5月初对方上门抢东西,打人,公安局有备份。2012年5月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以感情还能修补为理由判不离。2013年1月第二次再次起诉,2月法院调解,对方在调解室说要杀了我们一家,恐吓我们。之后法官说对方要10万,否则不离,要是法官叛离,就去法院闹。法官透过律师告诉我,第二次还是会不判离。法官
男方出轨,有一2.5岁男孩。有三套房子但是只分下来一套120的,和公婆一起住。房产证是公公,那财产怎么分孩子归谁呢,女方想要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