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 我想咨询的问题是这样的:家有一位老人,名下有一套房产,该房产是老人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后老伴去世后,已给后老伴的两个儿子经济补偿,对方同意由老人独自拥有该房屋产权。 老人共有3个子女,2个女儿,一个儿子,儿子已经病逝,现老人将该房产赠与2个女儿和唯一的一个孙子,已经进行了赠与公证,但还未过户。 我的问题是:1.如果大女儿劝说老人将房产卖掉,二女儿和孙子是否有权干涉? 2.如果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变卖房产是否需要两个女儿和孙子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我是卖房人,02年以4.5万元人民币将农村的一处三间平方和小院卖给同村已经嫁人的姑娘,该姑娘户口在本村,但是是非农业户口,并且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宅基地手续还是我本人的,现在他们在03或者04年时候已经将房屋的户主变成该女方,我方并不知道哦,现在房屋面临农村建设征地拆迁问题,我们可不可以申请合同无效。
我和前妻婚内的自建房,以前的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的她的名字,她去世后孩子们放弃了继承权,但是未做公证,再婚后才过户,可是现任妻子没有尽到作为妻子的义务,想要离婚,这套房子是否属于我的个人财产?
请问国有划拨土地上所建私人房屋(以双方协定方式所签)的买卖合同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判定合同无效请求
一幢建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私人楼房,甲方(原划拨土地和房子的所有人)将该土地和整幢楼房(以双方协定合同的方式)卖给乙方。不久,乙方将其中一层房(以双方协定合同方式)转售给丙方。之后约一年时间左右,乙方办理了属于乙方名字的国有土地出让性质的土地证,但未办理房产证。乙方与丙方在一幢楼居住了近六年时间,现丙
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但已在房管部门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现在这套房能否进行交易呢,交易时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朋友的父母过世留下一处房屋,没有立遗嘱,后来兄妹放弃继承权,由她继承因拆迁改造,都已经三年了房管局还不给过户,现在她的兄妹又想继承,可以更改吗 ? (因为房屋要被国家占用有些赔偿的问题,他们又想要这些赔偿。)求解答急急急急急急急急 。
我想购买一套二手房,我能够一次性付清,但是想做公积金。房主急需用钱,中介公司提出可以一次性支付给房东,房东做公证房屋产权归我母亲所有,我再和我母亲走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否可以?
各位律师好。 我和弟弟共同继承了我爷爷的房子各占50%,已经公证过。而且也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过户申请,但是还没有去办理过户,等于房产证上还是我爷爷的名字。我弟弟是不是还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谢谢! 现在的主要问题是,这种情况下。是不是算我弟弟没有房产(因为有继承但没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