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月份在林某那买了一批购物卡,刚开始一个多月都能够正常使用,我用了一部分,然后都转让给我朋友了。我转让给他的时候去商场确认了,卡还是能被正常使用的。
但是2012.12月份购物卡被冻结了,原因是:这个购物卡是被林某利用商场的管理人员担保用空头支票购置的,商场发现后把已经开通能够正常使用的购物卡给冻结了。现林某已被刑拘。
这样的情况下商场需要付责任么?我怎么样能挽回我的损失。
商场和那个担保的管理人员有责任吗,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诈骗,但从中获取了少量报酬,应该付刑事责任吗?
在自身也被骗的情况下,为其骗人者实施对他人的诈骗,但也从中获取了少量报酬,应该付刑事责任吗?该付怎样的刑事责任?
我在网上开店~ 朋友说想借我的网店卖一个游戏账号~! 我把店的账号和密码给了她~ 她进行了交易~ 有5千块打到了我店里的支付宝中~ 然后我又把钱打到了那个朋友的支付宝里~ 后收到买家的投诉~ 说是盗号,要报案,称是诈骗~! 我并不知道这是盗号,也没在从中收取利益! 我有和那个朋友的聊天记录,证明我是不知情况
甲(货主)与乙签订一份商品买卖合同,约定交易价格10万元。乙的一朋友丙也想购买该商品,遂拜托乙向甲咨询。乙咨询后,甲应有。于是乙以自己的名义与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价格11万元。之后,乙再次与甲签订了购买合同,价格仍然是10万元。这样乙可以从中获利1万元。但到了交货时限,乙发现甲是骗子于是报案。那么对
我媳妇在一家会计培训公司上班,在不知情公司诈骗的情况下被海淀派出所刑事拘留,现以涉嫌团伙诈骗被检察院
我媳妇在一家所谓的会计培训公司打工,上班接打电话,结果公司员工全部被抓,现在已经四十多天了,期间没有接到公安局的电话,家里也没有收到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通知书,我媳妇就是在他们公司打电话让人办会计证,那个证一万多一张,老板告诉他们公司是合法的,证是真的,她们所有的员工在被抓前都不知道证是假的,现在检察院以涉嫌团伙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了诈骗,从中未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应该付刑事责任吗?
帮助朋友介绍操作单位, 本人在其中做到引荐作用, 并且做了部分操作; 从中未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 现在当事人将从货主单位收到所有运费,但未支付给运输公司; 当事人是否形成诈骗行为, 介绍人是否会承担连带责任(介绍人事先并不知道情况)
律师好2012年一月份我在莒南延宾看到一辆07年营转非的 桑塔纳3000 他没有大本有行驶证说他也买别人的大本丢了我通过朋友查到这个车辆不是盗抢车辆我以一万九千元的价格买回来了 六月份的时候我想找到原车主过户 找到当时登记的电话打过去 他说可以 他报警把我的车扣了 说他租给别人让人骗走了 去年十月份报的案 我想
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他人引荐给诈骗人 自己也被骗了钱 要负法律责任吗?
我在某大型企业上班 经人介绍与诈骗人相识 诈骗人说他也是这个企业的 并可以拿出相关证件和工作服装 我便相信了他(实际此人为该企业被辞退员工 因而持有企业证件)他自称可以进行收费招聘 我便将身边几个好友介绍给他 缴费由他引荐工作 我并未从中获利 同时诈骗人承诺我支付一笔钱可以帮我更换部门 我便同意了 之后我和我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到诈骗犯的购物卡,当时是正常可用的购物卡我把卡卖给我的朋友了,现在卡被冻结了,不能用了。 这样的情况我属于受害者么?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么?
我通过朋友购买了一辆桑塔纳轿车花了19500元,当时买的时候只有行车证,车主也不是卖车的人,朋友跟我说是车主被判刑了,车子不能年检了。我开了一年后卖了18000元,现在公安局找到我说是车子涉嫌诈骗的车辆。我是否构成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