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指认我打人被传唤到派出所24小时,后警察说我打人不成立,这时我应该怎么维权?
对方和我一同事起了冲突,我一直在拉架,肯定与对方有接触,被对方指认打人,随后对方报警传唤我24小时,随后警察证明我没有打人,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以什么名义起诉他,起诉他什么,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我母亲被城管打了,打完人之后城管就跑了,造成我母亲身体严重烫伤。我们拨打了110之后,警察到现场却跟我们说“城管打人不归他们管,他们也管不着”。听到这句话我心里很难过,难道老百姓的权利就这么低贱吗?个位法官们我该怎么维权,怎么维护自身利益? 如果找不到那个打伤我母亲的人,我是否可以起诉整个城管局?谢谢
乡村他人闯进我家打人且为中年女性,嘴巴破裂,身上淤青,我该怎么维权
事情发生在9月中旬,当事人家处山西阳城山区一个村庄,地势不平,房屋依地势而建,施暴者因在地势稍低的村里街道下坡处晒了玉米,我们家处地势稍高处,水流下去把玉米浸湿了一点,而且他晒玉米的地方也并不是他家门口,他家住的还离的较远,此人就去我家质问,言语及其不客气,我家里只有我妈妈一个人,邻居2家都没人,没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