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2.19本公司来了一个新员工.是本公司经理招的。入职手续没办,身份证是假的。 于2012.12.22晚上请假去接人的借口,把宿舍2台笔记本现金1400多窃走在也没出现过. 假是经理批的. 之后晚上回家我们发现东西丢了就报案了.警察也来勘察了现场. 第二天我们找经理他叫我们等结果. 到现在还没结果。期间我们有找过他 他
全日通偷件,肇事者竟然置之不理,联系多次总在敷衍拖延..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我们能否以偷窃行为向法院
律师您好:我是得其乐科技,在1月29日发一急件价值为700元的一款无线扫描枪,当日联系全日通陈某(工号尾数为136)于晚上约7点来收件,因此款较贵重欲保价的,咨询陈某时他说具体需要回到公司了解于回复,谁知取件后当晚9点前致电说那个件没了,因我们之前都有合作跟他较熟悉,他也表示次日会及时反应给领导并很快给出解决
在2月8日下午大概3点45分,手机在我从上下九的新华书店到食街的那段位置不见的,因为我是在新华书店那出来后还看了一眼。到食街再走前一点卖鱿鱼那里才感觉手机不见的。还能找回吗?
我有个朋友,他拿走了丈母娘家十三万钱。请问下,如果上法院,请问下这是属于家庭纠纷还是和正常偷窃一样判罚。如果判刑,会获得多少年的刑期,还有其他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