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有一套老宅子有五间房子,为我爷爷留下,八十年代分家时我爸得到两间,我叔叔三间,为口头约定。91年办理房产证时因为我爷爷已经去世,并且我爸爸那两间房子我奶奶在住,另外三间我叔叔住,房产证上只填写了我叔叔的名字,现在我奶奶也已经去世,并且房屋已经拆迁,办理拆迁补偿时以我叔叔的名字办理的,得到两套房子,口头约定一家一套,但是现在我叔叔以房产证上名字是他的为由,拒绝给我家那套房子,请问合法吗?老人留下的房子因为房产证只有他的名字就都是他的吗?当初都是口头约定,我家能要回这套房子吗?
关于房屋,媳妇,或孙女,有继承权吗?? 希望有好心人,帮我。
房屋是爷爷奶奶的老人都在。但房屋一部分给了二叔并给了房本,应为我爸爸是老大,前几年去世了,住了20几年的房子一直老人没分出我们的房本,我是个孙女。但俩老人一直是我一个人照顾,洗衣,做饭,等。除非病了去医院,二叔才去看看,有一姑姑一直在外地,处了过年几乎不回来。 可是现在房子那片地要开发,二叔说给我妈买
请教,房屋归属问题。父母此前经营一家公司,用公司名义购买了一套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后来公司注销了,决定这个房屋归属于我母亲。一直到父亲生病过世,家里因为时间和经济问题,房产证就一直没有办理。到父亲过世以后,母亲去办理房产证,却办理不了。请教各位大律师,这个房产证怎么才能用我母亲的名义办理下来。
我外祖父的房屋,在唐山地震时,震坏,一直没修复居住。外祖父生前多半在一些厂子做活,并居住。他1996年去世,生前房本丢失,当然后来也没有赶上取得新房本 。村里为村民出行方便,就把我外祖父的房场给当道了。外祖父只有我母亲这一个出嫁女儿。请问律师:我母亲现在可以向村里要求,继承我外祖父的房屋宅基土地使用权吗
我奶奶有套房产准备让我继承,但是在遗嘱未立之时,奶奶就过世了,现在家里成员情况是我爷爷、我爸、以及两位叔叔,且我已结婚,现在我爷爷以及两位叔叔都愿意将房产赠与我,前提是为我个人财产,不能是夫妻共同财产,我现在应该履行哪些法律程序。
我在外地工作,父母和哥一起生活,我读了大学,他没有,他的工作是父母找的,效益和我目前的单位差不多。家里的欠款我们都还了的。到底欠了好多,父母到底留下了好多东西,我现在也和他说不清。前两年父母生病相继去世,期间我也请了好几次长假回家照顾父母。我刚工作不久就生了很严重的不能治愈的慢性病(必须终身服药),
我父亲不在了,有一套房产,母亲健在,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不存在房产纠纷,我想问下如果房子我母亲继承需要怎么做,费用几何,如果我们子女继承费用几何,我们兄弟2个,弟弟放弃继承权。 主要想打听费用问题,那种相对更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