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因为我妈本身在幼儿园上班,6月30日放假被辞退,当天晚上我陪母亲去幼儿园整理私人物品。因为我妈的离职和门卫有直接的原因,所以过去的时候态度都不好,在整理物品时发生语言上的争执,门卫推搡了我母亲,之后我就上去打了那个门卫,门卫报警了(当时我们已经走掉)。但是他去医院检查,全身并未有伤,只是身上有青有紫。而且对方把进幼儿园捣乱这个情况加在了我的头上,这个算什么呢?对方现在态度很差,不愿意调解。那这样我会被公安机关怎么判?错误是全在我吗?有没有不被拘留的可能?
我儿子今天在幼儿园里和其他小孩玩时,不小心撞到了其他小孩,那小孩跌倒时手撑地,造成手臂骨折了,要动手术,谁来承担这笔医药费呢? 当时发生意外时,老师没有注意到。我如果要承担责任的话,大概要负多少责任? 意外发生补充:根据孩子口述,他是在和另一个孩子争球时,他先弯腰检到球之后,起身头撞到另一个孩子的手,
孩子在幼儿园摔伤脚趾,大脚指甲被拔除。孩子受伤时,教师就在旁边帮助另一名幼儿脱衣服,孩子受伤后,教师及时送孩子到医院治疗。请问,教师在这件事上应负什么责任?幼儿园应该对家长作出什么赔偿?(孩子是自己摔倒的)
有一家幼儿园想转让,但又不想让同行知道,想和我签订一份内部合同,她仍是名誉园长,房屋设施都是她的,但要求我每年给她两万元钱,要求在合同中这两万元以房租的借口写清,但她提出不承担一切后果责任,这样的合同对我公平吗
我想咨询,我家小孩在校报别的小孩推到导致别的小孩脸部缝了几针,受害家长要求校方赔偿,校方要我赔,具体:他班小孩都在滑滑梯上玩,老师说进教室,小孩都急着进教室,我家小孩在受害小孩后面,滑滑梯前面距离不远有个台子,受害小孩刚好碰到台子上,我该在样赔偿
我们是乡镇的一个幼儿园,有班车接送,在放学的时候,班车送小朋友回家,我们这里的公路是双行道的,道的一边是一个小商店,小商店对面的道的方向不远处是一个小朋友小明的家(幼儿园平时规定在车到达小朋友目的地的时候必须由家长接回,但是由于小明家长的某种原因,小明家长让幼儿园把小明送到小商店处,到时候他们自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