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身患重病,时日不多。我的叔叔和大爷都不愿将老人接回家中赡养。我的父亲决定把爷爷接回家中赡养。爷爷决定将自己所有土地和医疗保险赠予我家。同时叔叔大爷答应每月按时出纳抚养费及住院费用。
老人有一套房产,办产证的时候写上了所有子女的名字。说好了一起赡养老人,以后房产大家平分。现在有人拒绝再赡养老人,但是产证上已经有他的名字了,我想咨询一下有什么办法吗?如果他不再尽赡养老人的义务,那房产他还一定有权利分吗? 房产证上只有子女的名字,没有写老人的名字。如果想要把那个人的名字从房产证上除去
律师先生,您好。 有个问题要 咨询你一下。 我奶奶于 82年去世,留下房产一处,她共有两子一女,其中 女儿(我姑姑)78年就过世了。房产证上 就只有奶奶的署名,租屋面积50平方。 奶奶去世后,房子经过我父亲和叔叔联合扩建面积,后经过两次拆迁、增平方,现在 达到 210平方。房产证上还是 奶奶的名字。
我外婆有五个子女,我妈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哥哥,下面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外婆有一处房产(当时是外公单位分的房,是公产,外公已去世20余年),由于年迈需要人照顾,五个子女商量后决定由我妈来赡养我外婆,并由我妈继承房产。我父母、我及我外婆就在这套38平米的房子里住了几年,由于面积小,住的拥挤,妈就把这房子
目前老人丧偶,独立生活较为困难,需要有人贴身照料。但膝下三女均不愿照料老人,亦不愿出钱给老人请保姆(三女均具备此经济能力)。但此三女都有过口头承诺接老人与其共同生活。 老人自身拥有住房,不愿与他人共同生活,但经济能力有限无法负担保姆费用。 请问,此种情况之下,是否可以至法院起诉,诉求其三女承担老
父亲去世十年,母亲刚刚去世,二老均未留下任何遗嘱,去世后,留有存款和住房一套。兄弟甲、乙二人,在父母生前均尽了赡养义务,且表面上关系过得去。二老去世,房屋过户需要兄弟二人共同办理,而甲私自霸占并出租了老人的房子,一不过户二不跟乙协商。最荒唐的是,父母都去世后,房屋的户主等于变成了死人。请问,如果甲一
一儿子放弃赡养老人,并有虐待老人的行为,另一儿子经村组干部公证行使赡养行为,老人责任田土以及山林都归这一儿子所有(有问子根据),现责任田已被国家征收,放弃赡养权的儿子要求分补偿款,法院判定给三分之一的补偿款,这有法律依据吗?
儿子放弃赡养老人,并有虐待老人的行为,另一儿子经村组干部公证行使赡养行为,老人责任田土以及山林都归这一儿子所有(有文字根据),现责任田已被国家征收,放弃赡养权的儿子要求分补偿款,法院判定给三分之一的补偿款,这有法律依据吗?
我奶奶今有84岁,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七个孙子一个孙女,大儿子和二儿子前些年相继去世(二儿子是招女婿出去的),老人房子先由大儿子居住,现地产由大孙子占有,且大儿媳由于丈夫去世已经拒绝赡养老人,现由三儿子和四儿子赡养老人(现四儿子又突发现癌症晚期),我想咨询老人现在的赡养的问题只归三、四儿子吗?继承房产的
我们一直与父母同住公房,父亲逝后,母亲在福利院与同事朋友相聚住了7年,期间母亲得了脑中风偏袒,后遇拆迁母亲不愿出钱购公房把公房过户给我们,但把其他财产如所有存款给了其他子女(3男1女),因福利院改建我们把母亲接回家要求所有子女轮流来照看,但他们都已房子过给了我们为由拒绝轮流照看,法律能支持我们吗?
我的妈妈排行老二,是招女婿的,因此奶奶一直是由妈妈在赡养,奶奶还有两个女儿嫁人了,老人家年纪大了,经常会生病,但是生病时除了妈妈照顾外,其他两个子女都是以没有空为由不照顾老人,并且在平时也不会支付给老人的赡养费还说既然老二是招女婿的就应该老二负责老人的所有事务,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其他两位子女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