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庭成员为父母二人、姐弟3人共5人,我父亲有一套老宅,后父亲又买了一处宅基地建了一套新宅(2处均办理土地证等证件),后来2个姐姐出嫁户口均转出,本人因上大学户口也转出。现在我父亲1户拥有有2处房屋,以上情况按照农村1户1处宅基地原则村集体是否可以强行收回一处?
我家祖遗的宅基地与另一村民的自留地(菜地)互换,并签了协议,但没有在村委会办理自留地更名手续,请问协议有效吗?另外,祖辈遗留的另一处宅基地(50平方米左右)10年前经本人同意给村里做祠堂。村里指定一块地120平方米作为补偿,多的70平方米我已向镇土地所交了钱,拿了收据,请问这120平方米需要办集体土地证吗、怎么
20年前经过审批的房屋,当时批下来的3层,适当由于经济问题只建造了2层。现在要是再加盖到3层的话,违法不?需要再审批不? 是农村灾基地
我有一门面3年前租一商户,合同中写的是“租期内我拥有房屋所有权,房屋到期不得转让,转租等。。”现在3年还剩2月期了,他想转租,但3年间我们一直约定房屋不得转租转让(口头),现在他想转让,我有没有理由不同意他的这个意见
我家邻居曾经和我母亲吵过架,然后他家搬走了,搬走时留下了一小片空地在我家东面,因为和我母亲吵过,走时既然把房子盖得非常高,挡住了我家东面,说让我家每天都见不到太阳,现在我家东面真的什么都看不到了,就一座房子档着我家,气着我母亲,我该怎么办?
爷爷去世,留下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证和建房证是爷爷的名字.后来由父亲出钱,奶奶将老房翻建,并把房产证办为自己的名字.几年前,父亲和奶奶签订了一份手写协议,说明可以将土地使用证改为奶奶的名字,但在奶奶有生之年对该房产不得转让,出售.协议上有父亲签字,奶奶按的指模,以及几名中间人的签字. 请问,这份协议有多大的法律效
我家乡在泉州农村,是中国(第100)百强县,这里正大规模搞“开发”,我们村民小组的农田都被征用了,每亩地29500元+青苗费(几乎都是盛产期的茶田)8000元,我认为该征地价格太低而不予签字,目前又说要征用村民小组的所有房屋,我家的住房是我父亲于1976年建造完成的闽南“大厝”及附属房,我的父亲于1984年去世,房子并
此农村宅基地是在婚后借钱所购得,现已建成入住,且建造房屋的钱主要是母亲借的。归还的钱是家中成员的农村分红。现在就房屋所有权有所疑问。当时购买时只有当地居委会的土地证明一张,且上面只有父亲一人名字,那么现在房子归谁所有?能否在土地证明上再加一人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