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丽07年被被告李爱兰打伤脾脏,当时就住院治疗,治疗无果,10个月后,脾脏疼痛,经检查脾脏上有肿块,住院医院让切除。脾脏切除做了病理检验,是血肿机化,是由外伤造成。于是对被告起诉,在本地法院的监督下到多家医院及司法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宝应县人民医院,扬州市苏北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都认为是被告造成,原告无自身疾病。由于被告在扬州市中级法院有亲戚,这桩案件历时4,5年,经过宝应县人民法院,邗江法院,扬州中院,多家法院的审理而审理的结果几家却大相径庭,到最近才有判决,扬州中级法院无缘无故认为原告有自身疾病,判被告赔偿四万元。原告不服,想上诉高院,不知道可以吗,需要什么材料。QQ:1950557785
多年前,我父亲被人拿刀砍伤,后经法院判决,赔偿我家部分金额,并将犯罪人员关押监狱,但是当时,犯罪人并未有钱支付,只能先将其关进监狱。多年后,犯罪人员已经释放,但是金钱并未偿还,多次询问法院,但是并未有效回复我们,不知道我们应如何讨回这钱。望好心律师回答,谢谢。
在上班的时间,两个人因某些事情导致情绪激动发生嘴上争吵最后导致打架,而甲方先动手打得伤的比较严重手筋断的一根(留院观察),乙方是被害方伤的是轻伤头部有三处缝针线(缝针后回家)。而甲方的伤是打架时不小心弄伤的不属于乙方弄伤,如果乙追究民事赔偿理应赔偿多少,如乙还要追究刑事,甲方会不会构成刑事案件。 上
伤者在劝架的时候被对方用菜刀砍刀左胳膊,导致左胳膊多处受伤,且左手臂脑神经断裂。目前在接受治疗恢复中,还不知道是否留下后遗症或残疾。想了解一下这样的情况,对方又怎样的法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应该怎样处理
我老公公66岁,与去年年底被邻村的58岁男子在家中因吵架对方用铁锹七锹当场死亡。凶手被抓,做了尸检,我们应该在什么时候,可以提出多少民事赔偿。{对方经济条件不好}
我父亲在物业上班时被业主无理殴打,导致脾破裂两处,其他伤多处,经报警处理由于对方有钱有势跟警局打过招呼现在警局处理结果为案件已结已经把打人者关过七天,现在已放。如果要求赔偿你就自行起诉,然而对方现在变了口说自己没打人,这件事不知道该怎么办。希望好心律师给出出意见,如何能得到我们应有的赔偿,物业公司在
去年十月份,我媳妇表叔故意拆散我们的婚姻,因此我跟他打起来了,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我被民事拘留7天,现在他告我民事赔偿,不知我最多陪他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