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杂志有刊号发行的。对于一些网络文章(1、标明作者、出处的文章;2、不知道其正确出处的文章;3、作者没有标明不得转载的文章)如果都是不加修改或不改变其原创性稍作修改地在我们杂志上刊登,也不标明作者姓名和文章出处,是否构成侵权?如果构成侵权,应该由杂志社负责还是编辑人员负责?将负什么责任?对编辑人员去别的地方做编辑会不会有影响?
本人出于公益目的,私人自费建立了一个为创业者免费提供项目参考的公益网站.网站的核心内容是曝光连锁加盟骗子公司.网站中收集了来自互联网(比如维权网)的大量信息,如投诉,黑名单等.网站在每篇文章中,都注明了详细的出处,作者等信息,并在显要位置标明"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参考"的提示. 近来,一些被曝光的公司,发来邮件,要求
某杂志社向我约稿,稿子在该杂志社发表之后,我是否还享有将文章发表在互联网等相关的权利?
我是一个自由作者,杂志社向我约稿,我采访完成稿件写作之后交由杂志社,杂志社付给我稿费。这之后,我是否还可以将已经发表过的文章发表在我的博客及互联网上呢?我是否还享有这个著作权? 并没有与杂志社签订任何合同。只是因为和杂志社的编辑认识,处于帮忙的角度去写的,所以就没有任何合同。但是文章有稿费。
尊敬的各位律师朋友你好,想咨询一个关于网站名称的问题,就是,最近公司推出的一个新网站,大家想名字的时候,想到了一个名字叫“尚美和合”,但是有一个同事说有一个品牌名称叫"尚美巴黎",想请问一下,如果我们决定叫“尚美和合”这个名字的话,会因为“尚美”这个词相同而产生纠纷吗。
本人在淘宝网注册了一个店铺,并取了店铺名字。两个月后,在百度搜索该名字,搜索到了赶集网发布的招聘信息,本人店铺名字是:XXX家居馆 而在赶集网看到的招聘信息的公司叫:XXX家具公司。很巧,都是一个省的,而且两个市是挨着的,行业范围是一样的,但是继续搜索那家公司的网页主业,却搜索不到,只能搜索到赶集网的招
我家是小区里的便利店,同时经营三张麻将桌,平时一般一张桌回收取40到50块!前天派出所说有人举报,就把打牌的七个人都抓走了,让每人罚一千,不交钱就不放人!最后派出所就硬要我家交了七千,才和那些被关的人签字放人!派出所说让我们拿那收条找那七个人要钱,可别人怎么会给,因为是在我家被抓的,就觉得该我家出。不说
律师你好;想请教一个关于交通事故的问题?我朋友开车把人撞了,没有平定伤残,请问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是
问题补充:肇事司机撞到人后看到地上有血心里害怕,告诉其妻报警及120抢救人,自已离开现场去找钱了,第3天以后每天都到医院去看望病人,其间也没有警察找他,两周后警察在医院把我朋友给带走了,刑政拘留15天,请问这算肇事逃逸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否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是否有效,现在已经是解释(四)了,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