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结婚后贷款买房,共同出资12万首付,婚姻期间偿还10万后夫妻双方离婚,但房子还没有卖,离婚后由男方偿还剩余贷款20万,但现在房子只能买40万,请问买房子后的钱该如何分配。 这些钱双方都是认可的,也有相关证据,矛盾出在“房子卖完贬值,离婚前房子市值42万,现在只买40万,就是想确认一下贬值的两万是由一方承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出50%的首付,写男方名字,婚后只使用男方的公积金还贷,不足部分用男方工资补齐,女方的工资用于补贴借用。假如离婚,女方是否可以分得房子部分价值还是与女方无关?
律师您好,夫妻婚后买了一处房产,房屋合同上写的两个人的名字,贷款还款人是男方,如果在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女方要求男方个人继续还贷还清后在卖掉分财产或男方想找买家直接卖掉房产把剩余贷款转到买家但女方不同意,请问像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谢谢
两人领结婚证1年时间,一直未办婚礼。婚后买房首付为双方父母及男方姐姐出资(男方父母出资16万,女方父母出资10万,男方姐姐出资5万);婚后男方还贷,女方工资已有(女方家要求每月工资给女方父母)。现在离婚,请问房产如何分割?谢谢。
我与前夫婚内有一套两限房,现已通过法院进行判决:房产性质为共有,我享有70%份额,对方享有30%份额。同时双方都认可房产为女方父母全额出资。 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果进行分割的话,是否要剔除女方父母实际出资部分?然后用剩下的部分再进行分割?另外,房产已经过了6年,是否还要考虑到女方父母出资的6年利息?扣除后
房子是婚后买的,贷款125万,首付加上税还有中介费有130万,其中70万是男方父母出的,30万是男方婚前积蓄,女方没有掏一分钱,而且因为女方信用卡违约次数太多,失去了贷款折扣。现在房产增值了200万,离婚的话是否要双方平分房产? 房产证上只有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