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父亲的父亲也就是我爷爷过世的时候没有写遗嘱,现在家里的土地证上有5个子女的名字,然后家里着火以后房产证又遗失请问现在补办房产证是否也要填写5个子女的名字?但户口本上只有我爸和我叔叔 2个户口?
我父亲名下有一套曾属于爷爷的农村房屋,过世前产权已转让给我父亲,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名字。爷爷在时,爷爷一兄弟(户口已迁出十多二十年了)在此房屋居住过。现在要拆迁了,周围几个老一辈人证明他拥有一半的产权,说是我们霸占了他的房子。我有两个问题,爷爷的兄弟是否能够有权参与财产分额?第二,我父亲的兄弟姐妹是
本人是鄞州区云龙镇甲村的,由于村里早几年都说要拆迁,所以村里都不停的在造房子,当然这都算是违章建筑吧?当然我们家也不列外,也把一间大概30平米的房子升了二楼,房子造好后发现这房子的质量实在是太差,谁来看了谁都说这房子住人怎么住啊?会不会造房子啊?后来给钱的时候只给了40000元,还差20000元,现在一直过来要
我家有一套住房,在父亲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07年父亲因经济案被检察院调查,母亲为帮父亲规避风险,在伯伯的唆使下写下一张房屋买卖的收款条,收条上说明此房屋已买给奶奶,但并没有实际交付,此事父亲一年后得知,在此期间奶奶住到了父亲的这所房子里,2010年父亲患癌症,在医院和母亲写下将房屋赠与给我的书面表示,
我家邻居和我家和挨在一起的,老房子要拆掉,但是过去盖得那种房子,他家楼板是搭在我家这边一点,现在说要把楼板拔出来,这样做的话,我家房子就很危险,他居然说他拆他家的房子,别的他不管,他这还算是人话吗,至别人的生死余外,现在把村长叫过来了,也没有说清楚怎么办,而且他家新盖的房子挨在我家另外一边,当如打地
我于2007年委托哥哥向村委报批宅基地一块,建房费用都是由我出的,哥哥是否有将我们赶出的权利?我们是否有房屋居住权、买卖权、转让权?
我于2007年委托哥哥向村委报批宅基地一块,建房费用都是由我出的,农村人法律意识淡薄,2008年曾写下一份《房约》:“今有2007年建房3间归妹妹所有。”立字人是哥哥,有见证人并按下手印。这份房约是否有法律保障,我们是否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买卖权、转让权?是否需要再立份正规协议?应通过什么样法律途径才有效?应怎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