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88年在A地建有房屋一栋,房前有5米平整空地,其中甲3米乙占2米,后乙于95年将所占2米地90度挖降并建房一栋,导致甲所占3米土地地质受损倒塌,甲要求乙砌坝用来防止受损地质再次倒塌,乙没有砌。2012年乙将其所占2米地再次请挖土机90度挖降至9米建房,致甲范围内地质严重受损下陷,五间二层楼房墙体,楼面多处开裂,房前3米倒塌只剩0.5米。甲多次找乙协商砌坝,乙方拒砌,并说其所挖的是自家地。甲只好自行砌坝,乙不帮忙反而阻止甲在其90度挖降的长25米高9米的范围内砌坝。甲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特来咨询甲屋前由乙90度挖降的长25米高9米的大坝及甲受损的五间二层楼房该怎么与乙解决此事?
居民户口在农村拥有土地证的房屋,被造铁路征用时可否安排宅基,另行建房?
居民户口在农村拥有土地证的房屋,被造铁路征用时可否安排宅基,另行建房?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
您好,浙江建德市地区七个农户遭地质灾害,房屋倒塌,省地质专家建议整村搬迁。请问:除民政救助、保险、危旧房改造补助之外还有什么补助?具体补助条例。再吃基础上新农村建设地基如何安排?谢谢
居民宅基地自建房共五层,毎层独立分拆销售,只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买卖吗?有没有法律保障?( 广东珠海) 特急!!有没有律师朋友帮我解答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