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一对夫妻来借的房子,几个月内时有争吵,今年4月女的不知原因联系不上 不知去向,只有男的在出租屋内,半夜去骚扰邻居,让人家开门,还用铁榔头敲楼道铁扶手,在楼道扔酒瓶,满地的碎玻璃,扬言要放火烧房子,当地居委和我联系多次(这些事都是从居委的干部那听说的)要我和他终止合同,邻居也多次报警,也和我谈过话,我得知那个男的有吸毒前科,是吸多了影响的中枢神经让他产生的幻听和被害妄想。等于是时而清醒时而糊涂的状态,我也想和他终止合同,联系了几次他都说按合同来,现在还不想搬。现在我拿他没办法,居委每天都来我盯着我让我去终止合同,警察也他没办法。我想问万一真出了点事 我要付连带责任吗?具体怎么样 ?我很无助
连带人.给车转让亲属.就是责任人.然后责任人把车借给肇事人.造成了交通事故.人死了。赔偿责任怎么划分.连带人应承担赔偿多少? 注:法院判决赔偿金额:8.3万元人民币.
我租的私房,周围全是房客,房东住在楼的对面一栋。房内有两台电脑。其中一台主机和一台液晶显示器莫名其妙消失,另一台在的,房内没有被翻过的痕迹。柜子里还是整整齐齐的。就一台主机和显示器没了。窗户和门都没有被撬过的痕迹。连放在旁边的硬盘、键盘和无线鼠标都在,液晶是接在另台主机上的。就在前一个月对面房客搬走
我是22号之前住进新居的,合同的日期是房间不大,因为住进来之后发现房屋很潮湿,并且不透风,有和房东要求过安装个排风系统,一直没有正面回复,刚进来这几天,发现隔壁的那位男性房客,对我格外热情,并且和我说一些很亲密的话,因为是刚认识的,没有回答,也没有当面给对方难堪,只是避而不答,最近觉得哪里都不对,因为
我是一名私营五金店的货车司机,平时为老板拉货,在该店工作多年一直未有签订劳动合同或上岗协议。日前,一次货运途中,在市区内轻微刮倒一个推手推车的老妇人,当时因为是在闹市,车速较慢,该妇人因为手推车刮到我的车后,自己跪在地上,所以认为只是轻微碰撞和刮伤,便报警并及时带她去医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妇女
我公司一员工骑电瓶车在上班途中违章闯红灯将一人撞伤,自己同对方私了赔了二万元钱,事后要求我公司做适当补偿,说是在工作时间发生的事,请问这有法律依据吗?
我的车正常行驶到正街.由西向东至前方6米向左慢弯处.对方小车由东向西行驶至慢弯过来直撞我的中桥.他的车没有任何刹车痕迹.车损部位左前方.之后他又弹到路边的花坛上.我的车是前双桥后单桥.受损的部位是中桥.请问律师我要担多少责任 ?
各位资深律师您好: 向您请教的事情经过是这样子的:2010年5月10日我堂哥骑摩托车走在公路上,对面有一辆轿车超车占道我哥这边道路,当时车速可能都比较快,我哥本能的反应想避让轿车,往左边打方向,可是这时轿车也往他右边打方向,恰好发生碰撞,轿车撞倒我哥,并造成我哥右腿上肢粉碎性骨折,并多处骨裂,摩托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