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一位女同志的脚,被认定为“十级伤残”。我上了保险,现在“误工费”、“精神损失费”保险公司会承担吗??“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如何计算?
2010年2月12日14点30分于车租车相撞,我负全部责任,出租车当天就把车修好了,可以正常行驶,只是左侧叶子板没有钣金和喷漆,但是不耽误正常行驶,这种情况还需要赔偿营运损失和误工费吗?如果需要赔偿,沈阳的标准是多少?具体的停运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你好,在四川出的车祸造成左脚骨折,因为在深圳工作,那请问下这种情况的误工费是按什么依据来赔偿的呢。 我们有提供深圳公司的收入证明。户口属于城镇。
由于两人打架,我在中间劝架,被其中一人用滑板车击伤头部,造成我头部一个肿块和一个3厘米的口子,经医院看了一下没什么大事。当天就回来了,但是我觉得头很晕,一个礼拜不能上班。但对方只赔给我医药费,不赔误工费,请问该不该赔我误工费。
今年1月28号,我骑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赔偿误工费,有去年1至10月税单没有11,12月没有上班,今年1月有银行清单是3200,单位没有交税,银行清单能不能证明?
您好! 我母亲经正规保姆公司介绍去雇主家工作不到一个月,雇主家自动晾衣架坏了,踩上椅子上晾衣服时不慎跌断右手,目前治疗费用{自费}2000多元,{保姆公司已买人身意外险,有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