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法人现在要退出公司,发一个声明,声明自公司成立起到我离职那天为止,公司之前一切事务再与我无关。一切法律纠纷或者债权债务关系都由公司股东承担。这样有用吗?这貌似是单方面的声明吧。
我和两个朋友(A,B)2008年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A是法人,我三人都是股东。公司经营正常,也有利润率,但现在A现在提也退出,A提也退出B说也要退出,这样合理吗?我可以要他们承担因此而给我带来的损失吗?(我是怕他们重新注册公司来抢现在公司的客户)我应该怎么办?谢谢
我和两个朋友(A,B)2008年成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A是法人,我三人都是股东。公司经营正常,也有利润率,但现在A现在提也退出,A提也退出B说也要退出,这样合理吗?我可以要他们承担因此而给我带来的损失吗?(我是怕他们重新注册公司来抢现在公司的客户)我应该怎么办?谢谢我有权要求他们和我签定在退出一年内不能从事同一
因公司与2013年1月中旬更换了法人,而我与2012年11月末和公司出现了劳动纠纷,在取证方面是和原公司法人的谈话录音,那么,在以后的仲裁中,本人与原公司法人的谈话录音方面的证据是否失效?
1、请问转让他人公司,变更法人代表需要注意哪些事宜? 2、该公司的原有债权、债务纠纷与转让后的经营者有无牵连? 3、该公司原注册资金有300万元,转让后是否要补充注册资金为300万元? 4、公司转让手续双方以签署协议形式表现,从法律角度上看是否有效?
1`当时我进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我为法人时我没有签字 2`我没有参与公司决策与财务管理 3`我的意思是不清楚公司的真正管理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做过什么事 在这种情况下我现在要退出公司转让股份,怎么才能不承担之前我担任法人时产生的法律纠纷责任或者债务纠纷责任? PS:我在网上大概查了下,都说免责协议是无效的
1`当时我进公司在工商变更登记我为法人时我没有签字 2`我没有参与公司决策与财务管理 3`我的意思是不清楚公司的真正管理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做过什么事 在这种情况下我现在要退出公司转让股份,怎么才能不承担之前我担任法人时产生的法律纠纷责任或者债务纠纷责任? 比如说在我当法人时公司存在偷税漏税问题,或者与
公司法人暨执行董事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账户外设立个人账户,通过第三方将公司应收营业款转至其个人账户,还有直接从公司账户提取现金存至其个人账户,并且用此个人账户支付公司相关费用及其个人消费和借款(数额比较巨大)。请问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确实构成犯罪,现在手上没有任何直接证据。只知道其个人账户号码
公司拖欠多名员工工资(近20万元),公司现已处于停业状态(无固定资产及办公地点),公司负责人给员工立据欠条。但是一直未给予兑现(11年拖欠至今),2012年下半年开始藏匿找不到人,不过可以知道人还是在天津本地。应该如何解决?可以报警吗?新的司法解释中,对这种情况算恶意拖欠,可以判刑!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