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父母的这种行为是否为破坏军婚?我们夫妻与妻子父母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房产是否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是一名军官,与妻子结婚后,我与妻子两人共同购买一套房产,妻子父母支付约50万元和我父母支付6万元首付款,但是因妻子母亲原因,夫妻双方一直在闹矛盾,妻子父母决定由他们接回贷款,本人也自愿去掉房产名称。但妻子母亲为我们后期离婚准备,未与本人商量协议内容,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拟好协议,要求我们夫妻与其签订协议(具体协议内容本人不清楚),其中,协议夫妻自愿放弃产权,前期所有双方偿还的贷款均不归还,但本人拒不签字,认为协议不公平,但被逼无奈以及本人考虑搞好夫妻关系,随后签字,后期又因协议与妻子母亲吵架,妻子母亲在邻居面前败坏妻子名声以及对妻子施暴,导致我们夫妻关系不和,最终妻子提出离婚。
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只有小部分余款未交),婚后办理房产证,写夫妻两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父亲于2009年10月拿着16w签订了购房合同(签的是他本人的名字),当时只剩下了2w块的余款未给;2010年2月我父亲和我现在的继母结婚并办理了结婚证;同时把2w的房屋余款也付清了;现在(2010年5月)要办房产证了,我父亲为了不影响他和继母之间的感情,执意决定要在房产证上写他和继母2个人的名字;请问律师,像我父亲这种
我们借父母的钱买了房,并去公证说明此房为父母出钱购买。请问这房还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上是我
我们借父母的钱买了房,并去公证说明此房为父母出钱购买。请问这房还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上是我老公名。 公证前我们还写了一张借条给父母。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离婚。乙女要求分赠与的房子,请问乙女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甲父已去世,甲母还健在)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过户到甲名下。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房子壹套是立协议人甲父、甲母共同所有,现决定将上述房产全部分给儿子甲,产权亦归甲所有,甲表示同意),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
前段时间曾经发表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再细化一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甲男和乙女(农村教师)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登记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2002年曾经去过民政局一次,因要到单位打证明怕羞没离成,就这样一直过着,关系一般。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城市户口,(户口都在各自单位里),与甲、甲父商量后,
夫妻婚后男方父母用亲戚的名字购买的房产,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婚后2年,男方父母用男方亲戚的名字购买多处房产,如我们夫妻发生婚变或者遗产继承,我有平等的分割权吗?
我和我老婆是2004年结的婚,我们一直住在我父母的房子内,产权是我父亲的,由于我要拿这套房子做房产抵押贷款,所以我父母现在就把这套房子赠与给我,并过户。如果现在过户后是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还是我个人的财产?如果要成为个人财产要怎么做?谢谢
夫妻共同房产,女方死亡,如何防止男方下任妻子及子女获得部分房产?是否可以签订协议?
夫妻双方共有一处房产,女方意外死亡,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在不更改房产证名字的情况下,如何才能防止男方下任妻子及子女获得房产?是否可以现在男方与男方子女、女方父母签订协议,协议规定房产归女方父母所有,三方手里各保留一份协议,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签订协议后如果男方再婚,再立遗嘱说房产归新任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