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刘昆,男1998年7月10日出生, 湖北省武汉市
案情简介: 刘昆,男1998年7月10日出生, 湖北省武汉市人,身份证号: 4201061998 05 101311 ,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捕前未受过刑事处罚。2014年10月21日被武汉市公安局抓获。经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4年11月1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武汉市第一看守所。 被告人刘昆系社会闲散员, 2013年7月初中毕业后无工作,经常在武汉市街头闲晃。2013年7月初,因父母不再给其生活费故滋抢劫他人财物念头。2013年7月10日夜,刘昆在街上趁女子张玲不注意将其所挎LV提包夺走。张玲男友李刚当场追赶。 刘昆逃跑过程中顺手捡起路上一块砖头狠狠地掷向李刚。李刚左腿膝盖被砸中。但李刚继续追赶,过马路时被一正常行驶的出租车撞成重伤。刘昆逃跑, 第二日张玲报案。 被告人刘昆在销赃之后获得民币15000元但很快挥霍殆尽。2014年10月初在街边闲晃时听人谈起赵丽家有钱, 遂又起犯意。经过谋划准备2014年10月20日晚,刘昆趁赵丽出门之际入室盗窃,偷走赵丽家现金800元整, 走时发现赵丽书桌上有一漂亮茶壶,准备拿回家自己用。为了便于携带茶壶出小区,随手拿起一个纱巾包裹茶壶,并在出门之后将纱巾丢弃。后纱巾被该小区一清洁人员张力捡走。后赵丽报案刘昆被抓获后,在其家中发现该茶壶。经鉴定,该茶壶为大清乾隆年紫砂茶壶,市场价为10万元;纱巾为爱马仕真丝丝巾,价值5000元。 看一下这个, 刘昆16岁,他要不要承担 李刚的医药费 怎么赔偿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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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晚九点半左右,在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被一个自称是上海交大的学生赵杰(他说他叫这个名字,还声称钱包被偷,装可怜)骗走了200元钱,我偷偷拍了他本人的照片,是否应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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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刚加盟(湖北*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中央商务区二栋,没签合同之前他们把好处说的天花乱坠,交了钱什么都没有,而且衣服全部是按吊牌价发的货(五万元)。后来我去找他们理论,他们拿合同说话,说合同里面的一些词是法律允许的专业用词(签合同时他们没有解释)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像我这样的案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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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武汉湖北卓鑫纵联交了3800元把300多元机器那回家做手机做一次性套袖他们公司广告数据与实际操作差距太多我要求他们退款他们不退我可以报警吗?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给我打电话说有我的身份证在湖北武汉办了一张电话卡注册的微信给别人发了一些诈骗信息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给我打电话说有我的身份证在湖北武汉办了一张电话卡注册的微信给别人发了一些诈骗信息,有人投诉那个号码,要我向湖北武汉报警查证,如果没查证就要把我现在用的手机号码和微信还有支付宝都冻结了,我能相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