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婚前买了一套房产并办了房产证登记在我名下,婚后和妻子私下签订协议此房产系夫妻共同共有产权,各拥有百分之五十房屋产权,请问有法律效力吗?
我和我老公准备结婚,现在他名下有一套住房,准备在婚前赠与给我作为婚姻保障,但因房产证未下来所以没法过户。现我们想签一个婚前协议,内容是无论以后离婚谁是过错方,此住房都归女方所有,这份协议只有双方签字,或者是有一个见证人,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
我父亲去世,继母配合我做了继承公证,承认我是继承人,确认我父亲没单立遗嘱给她,但继母反对阻止我现在过户,理由是婚前公证其中一条:“如其中一方过逝,另一方仍有对上述房屋的使用和管理权。如甲、乙双方婚姻发生变故或均过逝后,愿按本协议第一款和第三款的原则处理房产归属。” 第一款和第三款分别明确了各自名下的
A和B为夫妻关系。 婚前,A用父母卖老房子钱付首付,自己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未还清。 婚后,协议房产归B所有。 请问这样的协议成立吗?
两年前父母出首付买了房,房产证上是女儿的名字,还房贷父母在还,女儿没还房贷,现在女儿要结婚,用不用作房产公证?协议和公证哪个好??谢谢解答 公证完以后就不变了吗?是不是法律有变化,公证的作用也会失去,也会变
我老公婚前按揭的房子,婚后我想加名,结果又按揭无法加入,只有写了协议和按手印,婚后我又按揭了一套房子,还有车子,但基本上这些钱都是我赚的,现在我们感情不合要离婚,但他不愿意,还威胁我,说不会轻易放过我的,我上面都可以不要,付出的就付出了,只想要婚后按揭的房子,我可以吗?
我婚前有房产一套,登记一年后才办理婚礼,为了表示诚意办婚礼的时候我写了房产夫妻共有,并且各自有50%,说以后房本给加名字,结果婚礼结束以后3个月他就要离婚,不过还没有办理过户也没有公证,请问: 这属于赠与还是婚内协议,我是否有权利撤销,法院会如何判。
婚后我写了一个房产共有说明(婚前房产),意思就是我和妻子有共有房产一套,各占一半,房产时共同房产,但是只有我一个人签名,妻子没有签名。生效吗
如果婚前签订协议,婚后个人买房归属出资方即一方首付办理贷款房产证只写一人名字,那么婚后个人买房还属于共同财产么? 签订了婚前协议,没有去公证处公证这样也有法律效应么?协议内容大致包括了:婚后财产归属个人,房产归属个人。无共同债务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