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签署购房合同,但是贷款因各种原因延误,导致材料过期一直没有下来,一直到婚后,需要重新提交材料,重新申请贷款。请问这个房产以后离婚如何分配!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下,我的姐姐和他现任丈夫已经没有感情,协议离婚,儿子由我姐姐抚养,有一套房子留给儿子,可是办理离婚手续时,民政局说如果一旦离婚,男方只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我姐姐带着儿子在我母亲家居住,房子男方居住),所以男方怕离婚后我姐姐把房子卖了,就一定要让我姐姐写一个协议书。协议说等
麻烦了。有问题请教。 本人2002年2月领结婚证,(但没共同生活); 2002年5月,本人个人全款买了房子; 2003年4月,办喜筵,双方开始共同生活; 2004年4月,房产证才办下来,是我的名字; 现在2012年,双方离婚,这房子是我个人的,还是双方共同财产? 谢谢!
我们婚后买了一套房子,总价20万元,首付8万,剩余的按揭购买,现在夫妻感情破裂想要离婚,请问房子的归属权和贷款怎么处理?假如房子归男方,男方就需要给女方补偿吗?补偿金额是多少?还有,贷款就归男方独自归还了吗?谢谢各位老师回答!
我于今年3月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通过民政局签订了离婚协议(民政局两人签了字,盖了章的正式离婚协议),协议上签订“房产归我一个人所有”。但是,结婚时房产证办理的是两人共同所有权。现在,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到我一个人的名下。女方以后如果通过结婚时共同房产证来争夺房产,我凭签订的离婚协议条
结婚证领取时间在单方买房后产权证书下来之间。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及离婚后房产分割?
结婚证领取时间在单方买房后产权证书下来之间。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及离婚后房产分割?
我于2007年结婚,结婚时基本上把自己的积蓄花完了,婚后父母考虑到我们已经有了孩子,就首付了十几万给我们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是我个人的名字,贷款一直由我个人偿还,结婚时我们就没什么感情,后来就一直分居在两个屋,也不在一起吃饭,像是租住在一个房子里的陌生人,平时基本上是不交谈,今年初我们开始说离婚的问题,
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房产归女方所有,但一直没有过户,名字仍为男方,后又复婚,复婚后男方因病去世,女方直接去房管局持离婚协议办理过户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