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咨询个问题:前几天晚上11点多我和几个人发生了口角,后我与我爸前去他家找他们辩论,我们敲门后他家出来几个人就打我们,把我们打了,把我的车也砸了,他家说我们私闯民宅,砸车、打人活该,请问律师我们怎样做才能让他家赔偿我们的医药费及汽车维修费及其他费用。
反聘职工没有签订工作合同,工作中因不当操作时发生事故目前上臂截肢了,如何进行工伤认证和伤残认定,听说可以定为5级伤残?如果定性为雇工损害赔产,如何进行索赔呢,是否还可以像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索赔,还是直接走法院程序上述,目前企业已经支付了所有的医院治疗费用,那么我出院后进行假肢安装等二次治疗是否可以像
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小刘付全部责任,小华无责任) 1.小华的医疗费2000元凭收据核销。 2.小华的误工费1000元,护理费1000元,住院伙食费200元,交通费55元 3.小华的电动车维修费260元凭收据。 4.以上费用全部由小刘承担,由保险公司按交强险范围赔偿。此外小刘又支付给小华精神赔偿费500元。 5.此案一次性了结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我是一所大学聘请的网络维护人员,机房也对外营业。当时我们的收银员和一个顾客因为口角,顾客先动手打我们收银员,我去劝阻以后,那位顾客转而殴打我,当我把他推出门外后,还跑进来继续殴打我,这样我被迫还手打伤那位顾客。到医院检查没有事只是脸上有软组织挫伤(就是头撞墙那种肿块,俗语称小包包)
2010山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执行时间是立案之日起还是从第一次开庭之日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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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10月7日被人暴力抢劫受伤(法医鉴定为九级伤残),在今天的行事附带民事案件审理中,我提出了被告赔偿我住院的医疗费24500元,但对方律师说被告只承担我在单位没有报销的部分,合理吗?还有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怎么算?另外由于我在被抢劫受伤,腹部留有20厘米的伤疤,直接影响夫妻感情,致使我于2010年2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