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合同中,补充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首付款付到甲方账户。若乙方所贷款银行需要首付走资金监管
二手房交易合同中,补充约定在规定时间内首付款付到甲方账户。若乙方所贷款银行需要首付走资金监管,乙方算违约吗
购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不迟于4月中旬交房,银行贷款因资金控制
购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不迟于4月中旬交房,银行贷款因资金控制,要五月份放款,房东拒不交房,是否违约
购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不迟于4月中旬交房,银行贷款因资金控制
购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不迟于4月中旬交房,银行贷款因资金控制,要五月份放款,房东拒不交房,是否违约
购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不迟于4月中旬交房,银行贷款因资金控制
购买的二手房,首付已付,合同补充条款约定不迟于4月中旬交房,银行贷款因资金控制,要五月份放款,房东拒不交房,是否违约
二手房交易,合同约定贷款放贷时间以银行为准,已经3个月了,一直说没有额度
二手房交易,合同约定贷款放贷时间以银行为准,已经3个月了,一直说没有额度,卖方应如何维权?难道无限期等下去?
甲方同意乙方做二手房按揭,合同如果因为乙方原因无法贷款还是银行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放款
甲方同意乙方做二手房按揭,合同如果因为乙方原因无法贷款还是银行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放款,此笔余款需在出新不动产权证一个月内付清甲方,产权证己经出了银行款还没批怎么办?
二手房交易贷款双方约定好最迟到款时间,否则到期交付尾款,后因乙方经银行了解需要延期放款
二手房交易贷款双方约定好最迟到款时间,否则到期交付尾款,后因乙方经银行了解需要延期放款,多长联系甲方商谈解决方案,甲方以有事、不方便拒绝协商,交易期间甲方没有联系过乙方,放款后甲方说当天说乙方违约要求支付期间所有损失大概房款的10%金额,否则赔付房款20%的违约金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拿房产证100天内乙方将全部房款存资金监管账户
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方拿房产证100天内乙方将全部房款存资金监管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由于在第90天时甲方配合乙方撤除资金监管协议,撤除了银行贷款。第110天甲方有配合乙方重新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和银行贷款。请问: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还有吗?或者说什么时间有?谢谢
合同约定:“甲方拿房产证100天内乙方将全部房款存资金监管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约定:“甲方拿房产证100天内乙方将全部房款存资金监管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由于在第90天时甲方配合乙方撤除资金监管协议,撤除了银行贷款。第110天甲方有配合乙方重新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和银行贷款。双方没有补充签订新的合同。请问: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力还有吗?或者说什么时间有?难道这
二手房交易合同上有这么一条:居间方承诺乙方贷款将在x月x日前下款到甲方账户。 如果未如期下款,是谁的
二手房交易合同上有这么一条:居间方承诺乙方贷款将在x月x日前下款到甲方账户。 如果未如期下款,是谁的责任?
二手房交房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房,怎么追究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上面是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
二手房交房甲方不按规定时间交房,怎么追究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上面是在甲方收到乙方首付款,后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如果不交办理交房手续,甲方需支付乙方两倍的定金,当时的签合同支付给甲方的定金是2.5w,现在是甲方在两个月后收到全款,在收到全款十天后不办理交接手续,以没有找到房子为由拖延交房。这种情况要怎么追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