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关于离婚后子女生活费赔偿标准·我是在深圳打工的·一个月底薪是1700+补助500=2200 有时候需要加班能挣到3500左右··但是有时候都没班加·工资就只有2500那样·我和我妈妈住在这边房租水电要850·吃饭每个月差不多800·我和老婆协议离婚·她叫我每个月给1000·可我给了就自己都没钱吃饭了·要是她向法院诉讼离婚我每个月大概得给多少生活费啊?小孩3个月没奶吃要买奶粉·她家住湖北荆州是农村的
生活费要我工资的20%~30%··这是指我的底薪的还是连加班一起算起的呢?··我不是固定工作的·工资也时多时少的
父母在办理协议离婚的时候,在协议书上写明了一直为我把生活费付到我有工作为止,我现在高三毕业,准备上大学,但是我父亲以我已成年为由拒不支付生活费,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支付生活费?
因婚后夫妻间长期得不到有效沟通,存在家庭暴力,且男方胡搅蛮缠,遂有离婚想法.但在子女抚养费及教育费问题上一直无法达成协议,想要咨询,女方若不要财产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周岁三个月),每月的生活费应该是多少?男方是淄博机务段正式工人,工资在扣除所有的费用(五金等)为三千多,女方是每月六百块钱的合同工,男
你好律师,我老公和他前妻有一女孩子,离婚协议归我老公抚养,除教育费共同承担外所有的生活费用都我老公承担,现在在外上大学,明年年满18岁了,原来的抚养生活费协议还继续生效吗?还是可以要求女方平摊在校生活费呀?谢谢了~
我与男方2009年6月结婚,2010年12月生一女儿,婚后男方一直怀疑女儿非自己亲身,经常有意、无意间在本人及家人面前因为此事而大发脾气,在此期间我强烈要求作DNA亲子鉴定,但男方不知什么原因一直迟迟不做。因为双方性格不合,现双方都愿意离婚,但男方不愿意承担女儿的一切费用,我也因为患有疾病要终生服药,所以,我想请
新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我们的情况是已经结婚24年,女儿21岁,在读大学,我是下岗职工,面临第(二)条的问题,过错方与第三者已经同居多年。现过错方提出离婚。请问这个赔偿的标准是什么?是多少?还是可以无过错方自己根据情况定?请帮
新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我们的情况是已经结婚24年,女儿21岁,在读大学,我是下岗职工,面临第(二)条的问题,过错方与第三者已经同居多年。现过错方提出离婚。双方无房 无共同财产 无欠款 无共同存款,且过错方是警察,无错方是下岗职
新婚姻法中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我们的情况是已经结婚24年,女儿21岁,在读大学,我是下岗职工,面临第(二)条的问题,过错方与第三者已经同居多年。现过错方提出离婚。双方无房 无共同财产 无欠款 无共同存款,且过错方是警察,无错方是下岗职
我与前夫于2002年离婚,当时法院判每月前夫给女儿生活费300元,现在物价翻了几翻,我多次要求前夫涨女儿生活费,可他都不同意、女儿的学费一分都不给,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