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们是员工的关系 单位门口停车场对员工都给与优惠一个月包月50元停车 但近期又拿出新的条文说因为我们的存车费便宜 所以一旦有磕碰不负责 还拿协议让我们签字 我想问下如果我们签字了 那么真的有了磕碰是不是到了法院也打不赢 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在法律上有没有效
因为如果不老实签字人家就不让你停那 很纠结 在线等
现有甲乙丙三人,甲为车主,在某公司工作,乙为甲聘请的雇员,丙为停车场管理员(守车人)。因工作原因乙需要骑甲的摩托车,故乙配有甲的摩托车钥匙,但一段时间后,乙向甲提出辞职,因要交还甲的摩托车钥匙,乙事先去外面配了另一把能驱动摩托车的钥匙,但丙不知此事。后来甲在停车场停车并给丙支付了停车费用,当甲下班后
背景:小区内车辆增多,导致很多业主晚上归来没有地方停车,进而导致小区外面的马路上停放车辆增多。有人见有利可图,便开办起了存车场。 问题:公路归国家所有,我的理解为个人不具有租用权进而开办停车场获取利益。请问利用公路开办停车场的这种行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属于违法行为,我应该向那个部门投诉?(如果是
律师请问:A、B二人在停车场门口与保安发生口角,保安与A、B二人就打起来,后来又来了几个保安,最后保
律师请问:A、B二人在停车场门口与保安发生口角,保安与A、B二人就打起来,后来又来了几个保安,最后保安相关负责人来到了现场,不但不制止,还组织更多的保安来打架,A、B二人的同事赶到,劝架,也被保安打,A、B二人及其几位同事被打的很伤,因为保安人多,且拿着木棍、铁铲、橡胶警棍等物件。保安方听说我方伤势严重,也
公司为我们提供免费停车场所,按公司制度,在公司提供停车场所车子不上锁,或是钥匙未拨,公司就按20元至50元不等的金额处罚。我想问,公司这么做法律是否允许。如果员工的车在公司提供场所失窃,是否可向公司陪偿?
人家门口撞倒一孩子 非停车地方 车子是开始停在那里的 问一下交通的一些问题?
时间;2012,1,7号10点多。 地点;清港镇下凡村彭登 上海华联超市边,[不在公路上] 事情;一辆面包车撞到2周岁的孩子。 当时没牵着孩子,距离一米左右,孩子在吃面包。甲 方老婆和孩子在卖菜那里买菜,当时超市边上的人家停着一辆 面包车。我老婆刚开始买猪肉和菜买好了,去帮孩子买零食,买好了让孩子站在边上吃面包,
今年2013年1月1日正式于单位签的用工合同,合同上说的是不得少于8个小时,每天都10个小时 ,甚至都超了,还不给加班费,说是一月份交保险 到现在都没交上,去年答应我的口头协议年底奖金也说没有的事情,我可以单方面的解除合同吗?当时签的时候就我两个,合同上也只有单位的盖章,而且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偿1万元的合同有效
事情是这样的人;我二叔去世的早,然后我二婶再婚,就把老家的房子给了我们家(没有协议)。后来她儿子不幸早逝,由我们家和我大伯家出钱丧葬。现在我们把老房子的土地使用证明改成了我爸爸的名字而且推了老房子盖的新房子,不久后二婶的女儿把我们告上法庭,要求撤销我们家的土地使用证明。经过法外调解达成协议我们给二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