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公司是每月上下午班,现在公司要求员工利用上午的休息时间强制进行培训,培训不给加班费不去按旷工处理,这样做违法吗?
部门领导强制让们休息时间组织培训,不去还发邮件短信批评,还威胁将与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紧密挂钩。
本来培训是一件好事,可是搞技术的有个水平高低,而且休息时间难免有自己的事要做.我认为这个培训是应该有选择的去参加学习,不用学一些重复的知识,在说谁在休息时间不会有点个人私事.可是领导威胁说将与个人工作绩效考核紧密挂钩。虽然现在没直接的经济处罚,谁知道这考评的时候会怎么样.请求帮助. 附邮件内容如下:(XX为名
我是广东顺德某大型知名民企的一名员工,我和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标准工作时制”,即每天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0小时。 但公司老是在周一~周五晚上、周六、周日这样的非工作时间组织我们员工进行培训(例如找咨询公司的讲师来给我们讲课)。每次都规定不去就要罚款,我都已经被罚了一次(100元)。
因为公司有迟到三次开除的规定,有天感觉快要迟到了,我就找同事帮忙打卡,结果被行政怀疑,我说我在打卡时间到了公司了,他们拿出监控录像,说没在里面看到我。请问在工作时间前的录像能作为处罚依据吗?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公司这种录像算不算侵犯我个人隐私呢。
现在所在企业,就是利用我们周末休息时间外出发传单宣传公司。去了没任何奖励,没去还要罚款50圆。这样合不合理?
我是深圳市 一名物业保安员 在这个公司里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都有一些工作培训 我来这公司2年了 非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每天 16;00--17;00) 还要经常接受这样的培训 并且没有任何的加班费用 若不去培训有时还要经济上的处罚 我想咨询一下 这样合理么?
我们公司一般都是一周上五天半的班 签的劳动合同注明“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现在公司要求 七八九月周六下午也上班意思就是周六上全天,十月十一月双休。(没有加班费) 如果不加班 周六下午按照请假扣钱 请问公司这么做 合理吗 如果我不想加班 应该怎么做
应届生还未毕业的时候,和某公司达成就业协议,面试通过,签署了就业协议,同时还附带另外一份公司培训协议。协议要求在该公司培训三个月,培训通过后,在拿到毕业证书之后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公司缴纳8000元的培训费。现在已经在接受完三个月培训,并实习一个月了,不想继续在该公司继续工作了。 另外,当时签署就
员工上班时间打架,其中一方致残,公司是否有责任?双方产生的医药费用又该如何分担?
两位女员工在上班时间打架,A怀疑B在背后说其小话,怀疑B对同事说‘不要与A说话”。而B并未有此意,也未对周围同事说此话。遂发生争吵,近而发生打架事件。周围同事劝阻,医院检查,B一手指骨折,一手被咬伤,眼角膜划伤。A头痛,检查脸颈有抓伤。事件中公司是否有责任?双方产生的医药费用又该如何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