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1年11月0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在甲公司上班,2002年06月发生工伤事故,认定工伤10级,从2008年01月0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乙公司上班,甲公司与乙公司是同一个老板办的两个公司,是老板把我从甲公司安排到乙公司上班的,非因本人原因,我已经于2009年12月30日,以节假日加班工资没有按国家规定标准支付(有09年5.1节的
请教大家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某职工离开原单位时,未办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手续。后到新单位工作后,因原单位未办理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手续,导致新单位无法在社保局为该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后该职工在新单位工作时发生工伤。由于在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医疗费用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现在因未能办成工伤保险
买有工伤保险,现在配有假肢,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认可的,现在要和企业解除合同,假肢款该如何理赔?当时没有做停工留薪期的确认,停工留薪期该怎么确定时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厂里给我上报的缴费基数少了,现在工伤保险按缴费标淮支付,这样少了许多,该怎么做? 有假肢使用年限和维护费的鉴定报告,厂里给我买的何险是
职工郭某,单位在社保部门办理工伤保险,上班期间因交通事故死亡。 社保部门按工伤保险规定赔付;丧葬费、抚恤等11万元。肇事司机赔付相关费用。 请问:职工单位能否支付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40月基本工资的生活困难补助和遗属的生活困难补助?有无相关规定?
男方一家五口,农村户口,有父母妻女,因车祸于2007年底死亡。有一笔工伤保险赔偿金,因有规定需父母及妻女共同到场方可领取,女方认为应全额拥有,故一直不同意去领取。现女方与于2009年底再婚,女儿由其抚养。请问父母如何才能领取这笔钱?这笔钱的分配有什么规定?
我把事情大致说一下,我妈去年在上班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把腿给摔断了,期间住院并动过手术,但是还是需要二次手术,现在恢复的也不是很好,最近在和单位交涉赔偿事宜,才知道单位并没有给她做工伤保险,所以无法取得赔偿,那就只能单位赔是吧,本来想去做工伤认定的,但单位觉得把事情闹大面子不好看,意思不去做鉴定,但